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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从无到有、从封闭到开放已经经过了近百年,保险产品也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变得日益重要。在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以及最近发生的欧洲债务危机的背景下,国外的很多金融机构经营纷纷出现危机,国内的企业由于参与国际业务领域较少,参与的程度较轻,业务国际化较低,所以受到的危害影响也较少。众所周知保险业是中国金融业中对外开放时间最早的一个产业,2004年12月11日我国已经基本对外实现保险业的对外开放,在这近十年的保险业的激烈竞争中,中资保险和外资保险演化态势到底如何,他们之间经营情况差异怎样,中外保险公司间的偿付能力是否有所区别,尤其是在国际保险集团纷纷出现偿债能力不足陷入困境,甚至出现破产的背景下,研究这些问题变得很有意义。本文将借鉴学术界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问题的研究,探索建立寿险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并最终对中国市场上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做出分析、研究,以对我国寿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整体状况做出改进提供对策。本文首先介绍了偿付能力的内涵,然后阐述了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偿付能力计算模型和国内外众多国家监管机构采取的监管模型、标准,并决定使用TOPSIS方法对我国寿险市场进行分析。使用TOPSIS方法需要确定选取指标的权重,再研究一系列的赋权方法中,发现熵权法是比较科学和客观同时使用范围较广的一种方法,最终在本文的实证分析中采用了基于熵权法的TOPSIS方法,运用EXCEL和SPSS软件进行运算,对选取的20家寿险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本文探讨了选取偿付能力指标上注意的问题,这些指标本身没有绝对的意义,但是从指标数值中反映出来的经济实质,尤其是指标之间的相关的逻辑关系,值得我们监管部门注意和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一是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以往的研究论述角度比较固定,针对在中国大陆市场运营的中资、外资寿险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差异以及内在原因分析的研究很少,本文将立足于这个角度进行分析研究,寻找出造成两者偿付能力差异的原因和解决对策。另一个方面偿付能力统计指标纷繁复杂,综合评价时因为不同指标的代表性和信息量不同,需要赋予一定的权重,而以往的偿付能力研究确定这种权重大多采用主观赋权法,不能正确反馈指标所含的信息,存在一定的人为误差,以致不能真实有效地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本文根据相关统计指标,收集完整的多项指标信息,应用熵权法确定权重,结合加权TOPSIS法对寿险保险公司近年来公布最新的数据,在熵权法分析得出的影响偿付能力的因子权重基础上再用TOPSIS方法进行排序,这个方法能更加客观的反映出指标的信息含量的大小。这个组合方法运用在研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分析上也是一个创新。本文研究结果发现外资寿险公司虽然在盈利水平和市场份额方面远低于中资公司,但是偿付能力却大大好于中资寿险公司。这个现象有较强的实际意义,考虑到各个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从结果中发现两类寿险公司之间的差距所在,为我国寿险提高偿付能力提供一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