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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到2006年底,我国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已完成或者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总共有1301家,占应改革公司的97%,对应市值占总市值的98%,未进入改革程序的公司仅剩40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任务基本完成。预计到2009年底,这两个证券交易所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将达到74%。有理由相信,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票全流通时代即将来到。长期以来,这一历史遗留的、被普遍认为是制约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制度性因素将被消除。但笔者认为,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完成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希望通过市场自发性的制度变迁,来达到实现公司治理向更有效率方向发展的目标难以实现。有必要继续推进以政府为主导的企业制度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完成仅仅是结束了两类股份、两种价格并存的历史,强化了公司各类股东的共同利益基础,为完善市场定价和资源配置功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推进市场创新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下一步改革如何开展,还有待遇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以上背景开展的。笔者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系统考察和分析了我国公司制度变迁的历史进程,基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关系,探索性地提出了下一阶段我国公司股权结构改革的理论框架,并对理论框架中具体方案的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针对当前文献关于这一领域实证分析结论不一致的现象,笔者引进了国际流行的META评价分析方法。通过对现有文献的合并分析,发现了导致研究结论不一致的原因,并得出了更具可靠性的实证研究结论。异质性检验和分析结果表明:模型设定和指标定义不同是导致实证分析结论不一致的主要原因。遗漏重要的解释变量,以及行业、公司性质、数据类型选择不同,也会导致实证分析结论不一致。META回归结果显示:股权集中度与我国公司治理效率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存在控制权竞争或大股东监督局势有利于提高我国公司治理效率。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笔者提出以下政策性建议:下一阶段应进一步探索分权制度改革,引入控制权竞争机制;应该建立受托金融机构股权监督制度,以充分发挥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