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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划定的生态边界,是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安全基本线,也是一个地区重要物种资源生存和发展的基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是实行生态功能分区保护、分类管理与分级指导的有效途径,因此国家对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工作非常重视。根据生态红线的内涵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红线的划定主要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和生态系统敏感性角度来研究。与环保部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和《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相比,本文运用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来构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标体系,比较准确客观的反映了烟台市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和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全面综合的诠释了生态红线的内涵,从而为烟台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同时也为其它区域划定生态红线提供指导和借鉴!本研究以烟台市为研究区域,在定性评价和定量模型相结合的基础上构建了市级尺度生态保护红线评价指标体系,对烟台市水源涵养功能重要性、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水土流失敏感性和盐渍化敏感性进行了评价,在5个因子基础上,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759.67km2,占烟台市总面积的27.35%,各区县均有分布。其中牟平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最大,为776.37 km2,占牟平区行政区划面积的51.38%,占烟台市全部生态保护红线的20.65%;栖霞市次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653.81 km2,占烟台市全部生态红线面积17.39%,占栖霞市行政区划面积的32.41%;芝罘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最小,为9.76 km2,占整个芝罘区行政区划面积的5.78%,占烟台市全部生态保护红线的0.26%。从生态红线的空间分布来看,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位于东部和中部地区,这些地区的生态红线区域分布比较集中,面积较大;而西部、南部及北部沿海地区分布较分散,生态红线面积相对较小。在生态红线区域内应采取积极的管制措施,禁止原有的生产生活以及开发活动,并结合人工恢复方式使区域内的生态系统逐步稳定,逐步恢复生态系统的自然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