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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是相对应的财政分配概念,是政府财政性收入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重要形式。现行非税收入征管体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体系不健全、非税收入无序膨胀等诸多问题严重困扰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管理,确定科学的非税收入征收模式,进一步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建立合理而规范的非税收入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证经济稳定增长,促进收入公平,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发生。因此,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的研究是一个极富有实践意义的课题。探究上述问题,提出完善建议,正是本文写作的初衷。本文运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结构,针对我国目前非税收入存在的具体问题,系统的探讨政府非税收入的理论基础、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对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工作有所裨益。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的权威概念和主要特征,并对法律规制非税收入的必要性进行了详细的归纳和总结。第二部分以安徽省为例,较详细地分析了我国非税收入规制的现状。并总结了我国现阶段非税收入在取得方面、支出方面和监管方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审批权限低,地方政府权力大,项目设置较混乱,财政体制尚未理顺,资金统筹不到位,资金使用宽松,财政宪政理念缺失,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政府“寻租”,监管机制不健全。第三部分阐述部分国家非税收入规制状况及其启示。主要介绍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韩国在非税收入规制方面的具体制度,并在此基础上从中获得对我国非税收入规制的启示,为更好的勾勒出我国政府非税收入规制的基本轮廓做铺垫。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规制的具体构想。结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规制的具体构想。本文认为,我国非税收入规制应当遵循非税法定、非税效率、非税公平、非税适度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我国非税收入规制立法应当采用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基本法规和专项法规相结合,并涵盖强化规制非税项目管理,分流归位完善非税分成管理政策,实行单位开单、银行代收代征缴管理政策。本文的最后还提出应强化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如人大审查监督机制、司法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新闻舆论监督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