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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改革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院长职业化又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在要求。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及2010年2月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都明确提出了医院管理队伍要职业化、专业化。公立医院院长走职业化之路是全球医院院长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是我国加入WTO后,公立医院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的角度概述性描述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就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立医院院长把所从事经营管理公立医院的工作从兼职性的行政职务转化为专门性的职业,并以此作为他终身谋生和发展的主要手段的一个过程,其结果是形成职业化的院长。在这个职业化过程中包括与其相配套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以及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等的完善过程。公立医院院长走职业化之路对于提高院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技能,增强我国公立医院国际竞争力;对于公立医院加强管理,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通过调查研究全国60所样本公立医院院长职业现状,发现,我国公立医院院长中存在着较严重的“五多五少”现象,即上级任命的多,选拔聘用的少;医学专业的多,管理专业的少;兼职从事医疗工作的多,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少;低层次学历学位多,高层次学历学位少;靠经验管理的多,靠科学管理的少。导致我国公立医院院长出现职位的官员化、职业的技术化、角色的二元化和管理的低效化等诸多非职业化问题。借鉴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医院院长职业化实践的成功经验,立足于我国国情,我国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实施路径必然是:取消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和建立基于现代医院制度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转变“官”念,树立现代化管理意识;加强对院长的选拔、任用以及职业化教育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