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视野中的人权保障原则研究

来源 :山西大学 | 被引量 : 7次 | 上传用户:husong72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伴随着人权入宪和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权问题、权利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人权保障的理念深入人心,作为宪法基本原则之一的人权保障原则,也逐渐超越宪法的框架,步入公法的视野,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加之公法作为一种独立的法律系统的重要意义、地位、作用和功能已经充分显现,而公法理论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离不开具有抽象性的法律原则。基于此,笔者试图在公法的整体框架内研究和探讨人权保障原则,以求对立法构建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本文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引言简要地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其中正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公法的基本理论。本部分主要介绍了公法的基本内涵,对公私法划分的认识,公法的理论基础以及公法的基本原则。通过本部分的介绍使读者对公法的基本理论有一个基础性的认识,为进一步介绍人权保障原则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是从概念分析的角度对人权保障原则的内涵进行考察。本部分主要阐述了人权保障原则的概念、历史演变,并从公法的角度对人权保障原则的内涵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期能够揭示其深刻内涵和理论本源。第三部分是从公法规范的角度来认识人权保障原则。通过对典型公法部门和具有较强公法属性法律部门的具体规范进行分析,反映了人权保障原则在公法中的现实定位。第四部分是从价值分析的角度对公法中的人权保障原则进行剖析。笔者认为公法的核心价值在于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和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公法的形式价值则在于追求公民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平衡。公法是制约公共权力的控权法和保障公民权利的人权法。第五部分是人权保障原则在公法中的确立。本部分着重论述了当前在公法中确立人权保障原则的重要性和确立该原则的具体构想。当前在我国确立人权保障原则不仅对公法体系的建构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具有内在价值。在公法中确立人权保障原则,切实可行的措施就是从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三个层面来进行。结语部分着重总结了研究工作中的创造性成果和研究的意义。本文从探讨人权保障原则的概念入手,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人权保障原则的内涵,并且从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的角度对其进行深刻剖析,力图在公法的整体框架内对人权保障原则有所诠释。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笔者采用了历史研究的方法,将研究对象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中进行考察和分析,同时采用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的方法,既立足公法现实,又深入价值层面,从而使得本文兼具理论的高度和实践的深度。总之,在公法研究方兴未艾、相关研究尚显不足之际,本文从公法的视角对人权保障原则进行研究,力图能够更全面更系统地展示该主题的全景,以期能为人权保障原则在公法中的进一步研究开启新思路,进而在建设法治国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课题中起到应有作用。
其他文献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贸易与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最紧迫的议题。农产品生产与环境具有天然密切联系,农产品也往往是发展中国家贸易出口最具潜力的产品。当前,发达国家普遍实施各种环境措施阻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当代大学生主要是1990年以后出生的一代,被称为“90后”大学生。自2008年入学以来,大批“90后”进入大学,如今的大学校园到处都是“90后”的身影,而且大部分是1995年以后出生的。
目前复杂网架结构风荷载通常采用刚性模型风洞试验确定,但由于忽略了结构与流体之间的耦合效应,其结果与实际结构存在偏差。气弹模型则可真实反映结构在自然边界层中的响应,
所谓民事诉权的滥用是指当事人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以他人受到损害为目的,无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而行使民事诉权,致使相对人在诉讼中遭受损失的行为。由于滥用民事诉权会对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