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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50年代美国辉瑞制药公司最早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正被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占据主流地位,并被广泛采用,它也必将在中国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并将促进经济的发展。随着《公司法》的修订,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发布与实施,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政策限制已逐步消除。但鉴于市场环境状况,股票期权激励在我国实施的基础仍比较薄弱,政策的健全与完善仍需较长时间。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在宏观政策层面存在的障碍与不足,并通过对比中美股票期权激励,提出了完善和发展我国股票期权激励的政策建议。其次,本文提供了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操作和方案设计的解决方案,以沪深两市公告的72份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为案例,具体讨论了股票期权激励的操作实务和方案设计,分析了目前存在的不足和完善建议。本文对我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发展具有一定价值,尤其是在股票期权激励的政策完善和实务操作及方案设计方面。它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完善股票期权激励的政策建议,也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操作的范本和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