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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坚持“形式不同则意义不同”的学术理念,对谓词性主语句与谓词性宾语句在句法、语义、语用篇章和认知识解上的不对称性作出了描写与解释。全文由八章组成,其中主体部分占五章。第一章是绪论,介绍本文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并交代语料来源及结构安排。第二章为综述部分,简单评介了与谓词性成分作主宾语有关的两场大讨论。首先简单回顾了国内不同流派对“名物化”问题的认识,然后浅析“名物化”研究中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不足;其次简单回顾了汉语词类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并重点分析了近年来词类标准研究中出现的新问题。第三章研究谓词性主语与谓词性宾语句法功能的不对称性现象,主要考察了谓词性主语与谓词性宾语的搭配功能、句式制约条件以及出现频率。结果表明,从搭配功能来看,谓词性主语句的谓语可以是动词、形容词、名词结构,也可以是小句形式;而谓词性宾语句的谓语只能是心理动词、言说动词、助动词、形式动词、终始动词等弱动作动词。从句式的制约条件来看,谓词性主语与谓词性宾语所构成的特殊句式不同,"VP+AP"式中动句以及"V+O+V+C"式动词拷贝句,都是较为特殊的谓词性主语句。从出现频率来看,谓词性宾语的频率远远高于谓词性主语。主宾语语义角色的制约、谓语语义类型的制约以及谓词性主语句构式和谓词性宾语句构式的规约是导致谓词性主语与谓词性宾语句法功能不对称的深层语义动因。第四章从自主性、事物性、指称性与陈述性等方面考察了谓词性主语与谓词性宾语语义特征的不对称性。结果表明:谓词性主语的自主性、事物性以及指称性都高于谓词性宾语,“指称性—陈述性”是主宾语位置上不同谓词之间在意义上最重要的区别。动词、形容词只要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就会具有一定程度的指称性,通常所说的陈述性主宾语也具有指称性,只是不典型罢了。第五章首先从动作性、及物性、变化性及有界性四个方面考察了动词的典型性对其作主宾语的影响,结果表明,动词的典型性越强越不易于作主宾语:然后从程度性、连续性、恒长性三个方面考察了形容词的典型性对其作主宾语的影响,结果表明,与动词相反,形容词的典型性越强越易于作主宾语。典型动词与典型形容词在用作主宾语的方向上存在对立的主要原因是词类意义的制约以及邻近原则的作用。第六章考察谓词性主语与谓词性宾语语用篇章功能的不对称性,包括语篇功能、信息特征、自由度、标记词以及修辞效果等方面。结果表明:谓词性主语是话题,谓词性宾语是焦点;谓词性主语是话题焦点,在对举结构中也可用作对比焦点,而谓词性宾语则是自然焦点;在衔接方式上,谓词性主语以回指为主,谓词性宾语则以下指为主;谓词性主语可用语气词、代词以及语音停顿来标示,谓词性宾语则是用数量词来标记;谓词性主语的自由度高于谓词性宾语;谓词性主语的使用频率普遍低于谓词性宾语。第七章探求谓词性主语与谓词性宾语认知机制的不对称性。首先考察了名物化现象产生的认知机制以及句法位置对句法同现的制约作用。结果表明:概念物化是汉语名物化现象产生的认知机制,谓词性成分作主宾语时具有指称性,指称性动词的动作意象与性质形容词的性质意象的形成是总括扫描的结果。句法位理论有助于我们理解词类与句子成分的对应关系问题,当动词、形容词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时,它们偏离了自己的典型句法位置,因此句法功能有所衰减甚至丧失;同样,当主宾语位置由动词或形容词填充时,它就会赋予动词或形容词特殊的句法表现形式,使其获得一些本词类其他成员所不具备的非典型句法表现形式。谓词性主语句与谓词性宾语句是两种不同的构式,简而言之,谓词性主语句的浮现意义就是“断定、评议、解说”,谓词性宾语句的浮现意义就是“表达一个命题”。第八章是全文的总结,先简单概括本研究所做的基本工作和得出的基本结论,然后说明有待努力之处和今后的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