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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问题始终是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而土地问题则是解决农民问题的关键。为了解决好农民的土地问题,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中国共产党通过一系列的土地革命和改革,消灭了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确立了农民土地所有制。本文以20世纪三四十年代陕北神府县八个自然村为研究对象,以土地革命后八个自然村农民社会阶层变化为线索,探讨中共土地革命对农村基层政权变动的影响。文章在简要叙述土地革命前神府县八个自然村农民社会阶层和村政权构成的基础上,从三十年代两次土地分配政策入手,分析了土地革命后农村阶层的变化及其变化的结果——中农成为农民中的主要成份。随着经济情形的改变,农村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变动,本文重点考察了乡村基层政权的变动以及党组织的中农化。文章再现了土地革命后陕北神府“乡村经济中农化”的特点以及导致的政治后果,即陕北神府县形成了乡村政权中农化、党员中农化的政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将土地分配与农村政权整合结合起来,旨在探讨中共土地革命的深层内涵和本质意义。本文主要考察的是,八个自然村三十年代土地革命直至抗战结束之前的历史。这一时期,拥有了土地的农民在经济生活上发生了很大的改观,除此,对基层农村政权的变动也影响颇深。中共政权在乡村确立之前,民国时期的陕北农村仍然沿用清代的里甲制度,这种政权因便利于国民党征兵、征税而延续下来。中共通过土地革命,把行政管理的权力深入农村,最终实现了对旧政权的摧毁和新政权的建立。粉碎农村中旧的权力网络后,广大民众的政治归属感和民众向心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为共产党人赢得极高的政治威望。同时,土地革命凭借其政治强力,推进和加速了对乡村社会的改造,在整合乡村社会资源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重塑了有利于共产党革命和斗争的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