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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我国已经步入剧烈的社会转型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生态环境等社会要素都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自然和人文社会的矛盾随之逐渐激化爆发,公共安全因此面临着愈来愈多的威胁和冲击。近年来,诸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安全生产事故、社会治安案件等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它们借助新媒体呈现裂变式传播,不仅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失,而且社会的价值体系也受到冲击,破坏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新媒体凭借显著的传播优势,正在快速融入政府的管理活动当中,尤其在公共安全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已经在尝试运用新媒体协助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但显然尚不能充分有效地以其来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效能,不仅不能满足新媒体时代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处置效果不佳,给公民权益造成损害,也有损自身公信力。以“6·20南京重大交通事故”为例,当地政府部门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新媒体运用不当,导致该事故演变成恶性的舆情事件。其问题主要表现为新媒体运用方式过于僵化、缺少舆情监测和反馈、信息发布不够全面准确、缺乏与外部新媒体的合作、未能及时正确应对失实报道等,这些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借助公共管理学和传播学的相关理论展开分析研究,发现政府机构在新媒体的运用中存在诸多弊端,既有政府缺乏新媒体的科学认知和正确运用思维、欠缺公共安全信息管理机制、公信力缺失,以及法制不够完备等内在因素,也有新媒体行业缺乏自律、公民觉醒的权利意识与淡薄的法治观念并存等外部因素——政府运用新媒体可谓内外交困。通过研究美国、日本和新加坡这三国的现状,可以发现它们的政府机构在公共管理中的新媒体运用程度较高,并且重视舆论引导。在新媒体监管方面,它们注重健全法制并鼓励行业自律。此外,美日两国还通过技术手段协助管理,并加强公民教育;而新加坡则更侧重立足本国实际,对新媒体行业依法严格监管。国外政府机构在新媒体管理和运用中的先进做法为我国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思路。为提升新媒体运用的能力和效果,政府在今后的公共安全管理中应树立科学的新媒体认知和思维,构筑组织机构和人才的基础,推动新媒体深度参与政府的政务活动。同时,政府还应积极改善新媒体的行业生态,加强依法管理并推进行业自律。最根本的是,政府应加强自身建设,改革政绩评价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并力推公民法治教育,构建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