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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是当今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基础,同时是统筹城乡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我国农村居民点发展缺少相关规划,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盲目扩张、占用耕地、土地的不集约利用等。研究农村居民点布局演变特征进行布局优化对改善农村环境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以优化空间布局为契机统筹区域城乡发展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一个新途径。
本文以鄂州市为研究区,运用景观生态学方法和GIS空间分析技术分析鄂州市从1991年至2009年农村居民点景观格局的时空演变特征,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指标体系,对鄂州市进行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布局方案,为统筹城乡发展中农村居民点规划提供理论参考。
(1)农村居民点时空格局变化分析
运用ARCGIS和景观指数分析软件Fragstats3.3,选取反映斑块面积变化、空间结构、景观破碎度等相关景观格局指标,通过对鄂州市1991年、2004年和2009年几个时段的农村居民点景观格局指数的比较分析,以及对居民点和地形要素、耕地、交通网络和城镇之间关系的分析,表明鄂州市农村居民点在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政策引导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农村居民点由一开始的零散分布逐步向分散组团的形式发展,在空间结构上主要表现为整体的较大变化性,而在内部结构组合上则具有较为严格的规则性,自由与秩序相互融合。
(2)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
在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研究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价单元大小,并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区位条件三方面选取指标,构建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评价因子的权重值。应用ArcGIS9.3空间分析和栅格计算功能,确定鄂州市农村居民点布局适宜区域。评价结果表明,鄂州市一级适宜区的农村居民点比例为15.46%;二级适宜布局区的农村居民点比例58.52%;三级适宜布局区的农村居民点比例为22.79%,四级适宜布局区的农村居民点比例为3.23%。
(3)农村居民点布局优化研究
根据鄂州市农村居民点进行的适宜性布局评价分析的结果,结合鄂州经济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将鄂州市农村居民点划分为城镇发展带动型,包括农村居民点1019个;城乡联合发展型,包括农村居民点542个;自主发展型,包括农村居民点1938个;限制发展型,包括农村居民点828个;迁移合并型,包括农村居民点104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