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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分析国内国际经济宏观的环境后,结合我国目前经济增长进入7%左右的发展“新常态”时期,指出我国现阶段不仅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资产在向不良率攀升这方面转换,使得金融机构贷款动力下降;实体经济发展更加困难,企业之间的往来款、应收账款、委托贷款等偿付困难,大量资金不能按时回收,使得实体企业的现金流固化,不仅影响实体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也为其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留下了隐患。企业之间的非金融不良资产数量的增长,正在侵蚀实体企业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能力,使得企业之间的不良资产向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迁移,最终使得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上升,金融机构流动性降低,反过来又对实体企业进一步抽贷,最终造成恶性循环。中国财政部下属的四家金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于2012年12月份同时收到了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发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说明监管层开始从政策面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非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重组与管理业务,更为化解上述困局提供了新的思路。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试点开展收购企业之间的以不良债权为核心的不良资产,不仅帮助企业厘清了三角债等困扰实体经济发展的潜在隐患,更让大量实体企业实现了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将已经固化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可以支持自身发展的现金流,从而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定价研究已经相对成熟,而非金融不良债权的收购与重组业务,目前由于还处于试点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定价理论与模型来指导实务的开展。本文试图以研究非金融不良债权的定价为核心,通过目前掌握的非金融债权收购重组情况,分析并指出收购与处置非金融不良资产业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建立非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定价的模型,为实际业务开展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公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