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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且旷日持久的政府改革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新公共管理主张将经济学理论和企业管理方法运用到公共管理之中,对西方行政改革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下,西方发达国家纷纷进行警务管理领域的变革,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英国警务管理改革。我国现行的警务管理体制是伴随着传统的经济、政治体制建立起来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今天,这种管理体制已逐步显露出诸多问题,警务管理变革和创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面临着外部新形势、新要求,内部新情况、新问题,济宁市公安局运用现代管理学原理,在分析和借鉴农村改革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以来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基层警务绩效管理的客观要求,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缺乏效率与活力的突出问题,决定以改革考核制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等级化管理,即以健全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全员目标管理为基本内容,通过对不同警种、单位、不同岗位民警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进行量化分解,明确职责任务,定期计分考核,年终评定等级,按级兑现奖惩的一种新型警务管理模式。本文通过对济宁市公安局等级化管理具体实施情况的分析,总结了等级化管理产生的积极效应,最为重要的是,目前等级化管理已经在我国大多数省市的基层公安机关得到实施和推广。但是,等级化管理作为一种全新的警务管理模式,实践中缺乏理论上的指导。为此,济宁市公安局与山东大学等有关高校组成的等级化管理课题组进行合作,开始对等级化管理的实施状况进行系统分析。本文就是在课题组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绩效管理及绩效评估、人本管理等相关的理论,对等级化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指出了等级化管理的完善对策,服务于我国基层警务管理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