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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有非常明显的规模经济特征,具体体现在轨道交通发挥作用以路网规模为前提,覆盖面越大,交通效率越高。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作为政府公共事业服务的提供者,在产生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产生大量社会效益,其具体体现在票价定价政策上。轨道交通票价受政府约束和市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双重限制,轨道交通票价一般采用政府主导下的公益导向定价机制,由政府主持召开听证会,并且要在一定程度上以地面公交价格为参考,因此各个城市地铁价格普遍处于较低水平,客运收入一般不抵运营成本,难以维持地铁正常运营的成本开销,从而形成亏损。如何实现盈利是城市轨道交通企业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也是备受各地政府关注的一个问题。从政府角度一方面不断加大城镇化建设,增加公共交通出行客流,通过网络化运营,形成规模效益,以增加票务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补贴保障保证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正常运营。国际通行做法是由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企业的亏损结算进行财政补贴。过去,在国家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了大量资金用于其专项补贴,这些资金在轨道交通的完善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以简单弥补亏损为主的补贴方法,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规模不断提高,政府补贴的数额呈几何级增长,在实际应用中暴露出企业对补贴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政府对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足等的问题。本文以提高政府补贴效率的角度,从城市轨道交通成本、票价、补贴联动机制构建的目的、目标、运行基础及核心要求的分析出发,在分析轨道交通成本、票价和补贴三者属性及相互联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联动机制模型的构建及应用方法,为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并实施基于联动机制的补贴管理政策,提供了相关理论和方法支撑。以外部性及其解决为理论基础,通过对轨道交通不同的投融资模式下的投资回报和不同运营阶段标准成本的分析,结合补贴政策制定的约束性条件,设计科学合理的成本范围和标准,提出以建立成本规制的基础上,给出在不同情境下适宜的正向激励机制的补贴模式,并以南京地铁为例,深入分析运营情况和面临的问题,通过对南京地铁运营成本规制经济测算,形成政府补贴具体建议,确立补贴的理由、责任、目标和原则,以期在在提供必要运营补贴符合社会利益目标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创新商业运营模式,提高运营效率,以促进轨道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