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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辞职是西方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常见现象,是体现民主与宪政原则的重要政治惯例。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首次将“引咎辞职”纳入其中,使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行为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随着我国引咎辞职相关规定的出台和各地对引咎辞职的尝试推行,引咎辞职制度正在我国得以逐步确立。引咎辞职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确实取得了一定效果,一批官员纷纷引咎辞职即是明证。引咎辞职制度有利于完善公务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促进我国的政治文明进程和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对民意的回应性,进而改善政府形象和维护统治合法性。然而该制度存在诸多困境也是不争的事实。从总体上看,引咎辞职制度规定缺乏具体操作性,引咎辞职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执行不严、走过场等现象。一部分有咎的领导干部利用对引咎辞职制度的故意歪曲和变相执行,使之成为其逃避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保护伞,严重影响了引咎辞职制度的效力。上述困境不仅严重影响了该制定的实施进程,阻碍了应有制度功效的发挥,而且使该制度产生了一系列负面效应,导致该制度存在被误用、被滥用的道德风险。因此,必须全面完善引咎辞职制度,构建切实可行的问责体系,切实发挥引咎辞职制度的功效,以加强和完善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管理。
本文拟从引咎辞职的角度出发,详尽阐述并探讨了引咎辞职制度的现实意义,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进一步完善的对策性建议。本文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引咎辞职的基本内涵,从咎的视角对领导者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分析,从而为研究领导者引咎辞职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奠定了基础。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引咎辞职制度对中国现行体制和制度的重要影响,概括了实施引咎辞职制度的重要意义。第三部分系统研究了我国引咎辞职制度的困境,为完善引咎辞职制度提供依据。第四部分提出了解决引咎辞职制度困境、完善引咎辞职制度的策略选择,希望能为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做些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