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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为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由政府组织、引导和实施的的制度安排,对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992年1月,民政部总结试点经验,正式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并部署在各省市逐步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至1998年发展到鼎盛时期,出现了具有代表性的“山东模式”、“苏南模式”和“广东模式”。在短暂的发展高潮后,由于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政策选择的时机以及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在1999年被国务院“叫停”。随之,出现了大面积退保现象,部分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险陷入停滞,而山东省却继续探索。2009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山东省开始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文通过分析山东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设,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整体情况、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入的研究,依据山东省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提出适合山东省农村养老保险建设的具体措施,为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