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海南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最突出位置,全国最好的生态环境优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但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来看,海南在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依然很突出,一些农村的环境保护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更严重,危害也更大。农村环境问题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规划、法规、资金、管理、机制等各方面因素交织在一起,给海南各市县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定安县作为海口的后花园,在海南省直管县的体制背景下,研究定安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依然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本文以海南省定安县为例,结合新《环保法》下农村环境发展的契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调研,谈话了解、数据分析等方法,对定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研究。文章首先研究了国外、国内及新《环保法》背景下的农村环境问题,其次,根据定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概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畜禽养殖污染现状、土壤污染治理现状、大气污染治理现状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的具体数据及实例,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比对分析,得出定安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①农村环保的法律规划尚不健全;②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制有待完善;③农村环境保护技术及能力有待提升;④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⑤农村环保宣传教育缺乏。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案例和经验,以新《环保法》为依据,提出以下对策:①加快完成定安县环境保护的规划设计,完善农村区域空间规划,落实“多规合一”,进一步统筹农村环境保护资源和措施;②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专门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探索制定地方环境保护质量标准;③努力提升环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统筹优化环境保护工作流程和机构设置,加大信息化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④健全和完善包括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环保投融资机制、乡村环保运行机制在内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⑤推广新型农村环保技术应用,因地制宜,推广新技术,加强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土壤、畜禽污染等全面治污体系和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