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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治理与企业创新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家族企业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主流企业治理形式,它具有独特的非经济价值目标,这一目标会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产生独特的影响。在全球化竞争加剧、市场化转型越来越深入的背景下,中国家族企业面临严峻的治理模式升级挑战,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走依靠创新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应对这一挑战的主要出路。由于创新对家族企业战略更新和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作用,学者们已经普遍认为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优化必然意味着要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Drucker,1985;熊军和章凯,2011;郑修敏和许晓明,2011)。近年来一些文献从多个角度研究了家族治理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关系,如股权结构(Francis&Smith1995)、激励机制(Holmstrom,1989)、外部环境(Sapra&Subramanian,2014)等,但是对于家族企业不同意愿偏好下的治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差异,现有文献尚没有深入讨论。毋庸置疑,家族企业基于不同意愿的视角,企业的治理特点明显不同,同时在创新上的投入也相应不同。那么,在不同意愿下,家族治理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机制分别是什么?是否存在一定的共性及差异性?家族治理的不同层面对创新的影响是否同等重要?对这些问题的分析有助于深化家族企业治理理论关于技术创新的微观层面的解释,并对我国民营企业优化和转型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家族演进模型理论、管家理论以及社会情感财富理论为基础,对家族治理是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的现有研究进行整理,进行相应文献评述。并在理论分析部分,阐述了影响企业创新的具体因素及影响路径,为本文的案例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以此为背景,本文以宁波方太这一典型的家族企业为研究背景,采取单案例研究方法,在借鉴前人大量规范性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基于社会情感财富理论,对宁波方太成立初期控制意愿下的家长制治理和成熟期传承意愿下的泛家族化治理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深入的研究。首先分析了方太不同意愿下家族治理的特点,包括股权结构、董事会以及激励机制三个角度。接着从资金、战略以及动力来源三个方面对比分析方太两种家族治理对企业创新活动影响机制的差异,最后通过对比企业创新投入、产出以及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分析得出宁波方太在传承意愿下的泛家族化治理更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