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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是我国税制改革中的一件大事,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完成。“营改增”打破了原有的地方税体系,地方税中各项税收的收入规模和构成显著改变,重建地方税收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建立合理的财税体制,有必要深入分析“营改增”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为地方税体系的改变做出更好的应对措施。“营改增”对抚州市地方税体系的影响巨大,主要表现为地方税税收收入下降、地方主体税源缺失、地方可用财力减小、征管手段弱化、税收流失风险加大等几方面。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首先找出全面“营改增”后抚州地方税体系存在问题,一是地税征管手段弱化,税收征管陷入被动;二是主体税种的带动作用缺失,税收增长乏力;三是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难以适应新时期税收征管要求;四是干部思想波动,工作盲从。针对抚州市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全面“营改增”后抚州市地方税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一是地方税收权限低,难以充分发挥功能;二是未建立新型的征管体系;三是我国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并不好;四是并没有多加利用信息技术来管理税务;五是干部队伍建设落后,业务培训力度不够。最后,根据全面“营改增”后抚州地方税体系的现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及所学专业知识,提出了适宜抚州市地方税体系发展的优化路径。一是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和优势税源。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二是税收征管与服务的水准有待增强。在地方税征管上,建立政府牵头、各方合作的社会综合治税新体系,加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在纳税服务上,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用良好的服务,提升纳税遵从;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征管能力。紧跟新形势下现代税收征管要求,培养造就一大批高水平的现代化征管人才,提升征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