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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终极目的在于人格的完善,让人全面而和谐地发展。而人格的完善并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应该将其作为核心和终极目的贯穿于整个教育的始终,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人格。由于受到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功利化趋势的影响,语文教育脱离了学生的实际生活,逐渐远离了人格培养这个根本目的,消解了其情感熏陶的重要特征。本文以近年来的语文美育研究为背景,以新一轮课程改革的目标为依据,提出并探讨如何发挥语文美育功能培养中学生审美人格的问题。美育,也称为“审美教育”,是审美与教育结合的产物,是一种按照“美的规律”培养人的形象化的情感教育,其目的是促进个体的审美发展,推动个体的全面发展,从而造就一代有丰富个性、完美人格、全面发展的新人。语文教学与美育的关系十分密切,语文学科中具有丰富的人文性和审美因素,为语文美育的实施、学生人格的培养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审美人格是理性与感性和谐发展的理想人格,体现为知、情、意的完美统一,包括超越性的人生态度和对生命终极价值的关怀,其本质特征是超越性和自由性。本论文将立足于语文美育和中学生审美人格的培养之间的内在联系,具体探讨在语文美育中培养中学生审美人格的途径和方法。全文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束语。正文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侧重于美育与语文教育密不可分的关系,指出语文美育的目标应当是学生审美人格的培养。第二部分主要对国内外关于审美人格的理论研究作一简要介绍,在心理学和哲学中关于“人格”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席勒和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审美人格”的理论进行介绍和探讨,并对其内涵和特征作出界定。第三部分重点探讨了中学语文美育中培养中学生的审美人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了语文美育在人格提升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第四部分论述了在语文美育中培养中学生审美人格的途径与方法。主要从四个方面来探讨实施语文美育培养中学生审美人格的方法。第一、从语文阅读教学中培养中学生的审美人格;第二、从写作教学中培养中学生的审美人格;第三、语文教师的审美人格与中学生审美人格的培养;四、充分利用学生的自我教育来培养其审美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