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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民营化倡导私人部门替代公共部门承担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功能,从而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质量。本文从探讨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概念和特征入手,并通过分析公用事业民营化的失败案例,引出公用事业民营化中存在公共利益缺失的问题。本文认为,公用事业民营化中主要存在效率、公平、质量、腐败、政府公共责任缺失等侵害公共利益的风险。造成这些公共利益缺失的风险主要原因有:以合同或准合同为基础的契约关系不完善;政府管理机制不完善;改革实践中对民营化理解的偏差;缺乏司法救济制度。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来切实保护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的公共利益:完善公用事业民营化的机关立法;建立公用事业民营化中之政府监管机制;确立公用事业民营化中程序违法的归责原则;建立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