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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支持我国国民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行业之一,现阶段“三农”问题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进程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农业是一个弱质性产业,其发展与国家财政息息相关,因此财政投入是解决农村、农民、农业相关问题的重要手段,“三农”问题的解决也是新时代下的重要任务,是党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同时也是人口大省,不仅承担着农产品生产的责任,也肩负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农民收入的提高需要农业的稳定发展做支撑,农业的弱质性又决定了其发展依赖于国家财政的支持。因此,本文以河南省18个地市为样本,对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展开分析,对于提高河南省农民收入和强化财政支农绩效水平而言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梳理了国内外关于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民收入的相关著作和文献,介绍了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民收入的概念界定,随后论述了相关理论,并从促进农民就业、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和提高农业产出三个方面阐述了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收入的作用机理。接着分析了河南省财政支农支出和农民收入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发现河南省财政支农总量逐年上涨,但比重和增速不稳定;农民收入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占比逐渐提升。随后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对2000-2017年河南省18个地市的财政支农绩效进行分析,结论认为当前河南省财政支农支出效率较低,规模效率不足是主要原因,在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与配置以及支农规模与结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为了进一步研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河南省18个地市2000-2017年的面板数据,构建以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门槛变量的门槛回归模型,实证检验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村居民收入的真实影响关系。实证结果表明河南省财政支农支出可以有效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加,二者存在显著的非线性关系,而不是线性关系,并且具有双重门槛效应。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增加的促进作用较弱且不显著,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突破第一门槛值时,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增加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在经济发展水平突破第二门槛值后,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增加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此外,研究还发现,城镇化水平、社会保障支出、工业化水平和人力资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最后,笔者从建立支农资金长效增长机制、逐步落实财政支农引导机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实行强有力的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为财政支农绩效评价及其增收效应提供了经验证据,同时还丰富了提高农村居民收入的理论指导,以期促进河南省财政支农水平提高,推动其更有效地发挥惠农增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