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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可以使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之后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是一项与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制度。应该肯定我国新《工伤保险条例》开始施行至今取得的成果,但是也不应忽视凸显的种种弊端,如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工伤事故频发等问题,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屡次遭到侵害。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保障的深化改革已经做出了部署,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中重要的一部分,是改革中的重要课题之一。如何通过立法手段、完善政府职能以及强调企业责任,多层次、多方面的保障农民工群体的工伤保险权益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筑行业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建筑业工作环境恶劣、劳动量大,成为每年事故死亡人数较多的行业,而在这些工伤死亡人员中,农民工所占比重较大。因此,完善建筑业的工伤保险对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甚至是关系到他们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目前,我国工伤保险对建筑业农民工权益保护过程中产生的主要问题是:参保率仍旧低、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工伤待遇申请程序复杂、工伤保险制度缺乏激励机制以及工伤事故频发且职业病危害严重。而引发农民工一系列问题的原因除了立法不完善和农民工自身原因外,最主要的还是政府职能不健全以及企业规避社保义务给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带来的侵害最为严重。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应该从完善立法、健全政府职能、强调企业责任等多角度展开。在完善立法方面,重点是实现全国统筹,必要时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经验。在健全政府职能方面,除了应加强监管且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之外,最重要的还在于应尽快改革户籍制度,同时加快工伤预防机制建设的步伐。强制企业保险则是工伤保险本身的强制性要求。本文的核心论点在于:建筑业农民工的诸多问题根源于我国户籍制度不统一,而政府部门为了经济发展,长期忽视农民工的权益,加剧了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程度。为了让农民工群体更好的享受工伤保险权益,加强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回归政府职能,强调企业责任十分有必要。农民工群体在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功不可没,农民工工伤保险对于保障农民工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社会及经济意义,因此,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