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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经济是现代社会的主流经济,其蓬勃发展的速度之快,使整个全球市场享受着其所带来的价值。互联网飞速发展的背后是其充分竞争的结果,但是这种充分的竞争也会产生垄断,相应地就会出现反垄断问题。相关市场是反垄断中首先要考虑的,同时也是最复杂的一个问题,因为它不止涉及垄断问题也关系经济理论的运用。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的网络效应、双边市场、动态的竞争等特点造成互联网产品相关市场界定在运用时出现与传统相关市场界定方法不相符的问题。这是传统经济不曾遇到的。由于互联网产品边界的模糊与传统产品市场的重叠使定性的产品替代分析法不容易找到可替代的产品;由于互联网产品的双边市场、网络效应使定量的SSNIP法不能单纯根据一边市场以价格来判断相关市场的界定。而随着2010年“360诉腾讯案”的发生,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就成为了案件争议的焦点与难点,更是引起了理论界的极大关注,更多地暴露了相关市场界定在立法方面存在的立法滞后和层次断裂,执法部门混乱;司法方面对互联网相关市场界定方法认识偏差,不能准确运用相关方法。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360诉腾讯市场地位支配案却给予了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认识思路;对待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的态度及如何更合理的运用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应用于互联网产业。在滥用市场支配的案件中,合理地界定相关市场有助于执法者更加客观分析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准确分析竞争行为的性质,更加合理、科学地认定经营者是否存在垄断行为以及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必须从根本上着手促进立法和司法适应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立法的可操作性和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是必须的,同时还有建立相关的案例指导;增加新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引入“产品束”规则理论和采用审慎的态度等应对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问题,这样才能完善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中,一般第一步是界定相关市场。结合互联网产业的特点弄清相关市场界定的一般思路,是正确界定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市场的前提;清晰界定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才能够确定其竞争状况,判断是否存在垄断。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第一章论述了互联网产业界定相关市场的一般问题。首先论述相关市场概述,包括其界定涵义、界定考量因素和界定方法;其次论述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在传统市场上所不具有的特征。第二章论述了界定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存在的问题。首先介绍互联网对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的挑战。包括定性的产品替代分析所遭遇的难题和定量的SSNIP遭遇困境;其次分析互联网相关地域市场界定的误区,包括将互联网地域市场界定为“互联网”和将互联网地域市场界定为全球市场。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相关市场界定法律规范现状及司法实践。首先介绍我国当前相关市场界定的现行规范,进而指出其存在的不足;然后通过分析奇虎360起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一典型案例指出对最高法院在审理该案中的借鉴和启示。第四章论述了我国互联网产业相关市场界定法律规制及方法完善建议。该章从两个方面论述。一是在立法方面,完善相关法规、建立独立的执法团队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二是司法实践方面,采取审慎的态度、关注相关时间市场、引入新的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和“产品束规则”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