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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负责制实施二十多年来,山东省东营市逐步加大了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校长的权力得到了加强,对于理顺学校里的党政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校长及其行政领导的作用,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水平等起了积极作用,随之配套完善了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使中小学校管理不断趋于科学化、现代化,推动了东营教育事业的飞速发展。但校长负责制在实践运行中也暴露出了诸多弊端:一些校长变得只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只强调个人的权力而不重视个人的责任。山东省东营市部分学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校长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等不良现象,导致党支部的保证和监督职能流于形式,教代会软弱涣散,形同虚设,教师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运行不畅,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长负责制的有效实施,也偏离了实施校长负责制的初衷。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校长负责制本质上属于“一长制”,同时也是一种高度的集中制,它如果没有雄厚的、坚实的民主制度基础,这个校长负责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人类没有绝对的、一成不变的管理方式,时代在变,管理方式也在发生变化。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飞速发展,世界经济全球一体化、中国加入WTO等,学校管理的主体、客体、环境以及教育理论和管理学等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时至今日,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中小学民主监督机制是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的需要,是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是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推进校长负责制的内在要求,更是一个值得我们教育工作者去不断探索,认真研究的永恒课题。本文通过对山东省东营市五所中学民主监督机制运行现状调查研究,从中学的民主氛围、重大问题的决策状况、组织(党支部、教代会)建设及其职责定位与发挥、相关制度建设、校长的民主意识、教职工的参与形式与程度、党支部和教代会的参与情况与程度等方面的调查入手,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成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在对校长负责制进行合理性辩护和说明的前提下,倡导基于合作环境的民主监督思想,在加强校长实践能力和教师参政议政能力培训、完善党支部、教代会的保证监督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制度落实、建立校外民主监督中介机构等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旨在唤起校长的民主意识和教职工的参政议政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学民主监督机制,使校长负责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中学教育教学改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