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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相对平衡决定了经济发展的平衡,鉴于供需错位,2015年我国提出供给侧改革,土地作为发展中的基本要素也是改革中的关键。随着发展,土地供需在数量、结构上不匹配的问题越发突出,加之土地粗放利用、土地制度僵硬、房地产库存量等问题的综合已然成为制约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因此如何破解约束,释放土地资源活力成为关键。因此开展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四川省土地资源约束程度研究对于理清土地资源约束现状,研究如何打破土地资源约束,助力于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对本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阐述本文研究内容,提出了开展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土地资源约束研究的方法与程序,并以四川省1个省会城市、17个地级市为研究样本,在收集相关数据、信息的基础上,构建了土地资源约束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变异系数法确定权重,以及模糊综合评价法中的综合指数法对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土地资源约束程度进行指数估算使得研究结果直观可见。主要得到以下几个结论(1)基于可得性、科学性、系统性等原则,构建了四层土地资源约束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土地增量、土地利用效率、房地产库存、用地成本方面合计14个指标。(2)通过供给侧改革下的土地资源约束综合指数将各市分为低度约束区、较低约束区、中度约束区、较高约束与与高度约束区,其中低度约束区有内江、广安市,较低约束区有自贡、攀枝花、广元、遂宁、眉山、宜宾、资阳7个市,中等约束区有乐山、达州、南充、泸州、雅安、巴中6市,较高约束区有德阳市、绵阳2市,高度约束区有成都。(3)供给侧改革下四川省部分城市土地资源约束指数趋于中等,因此可以认为供给侧改革下四川省土地资源约束程度中等,而为了打破约束,配合供给侧改革,低度约束区应该以新型城镇化推动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最大程度发挥土地承载能力;较低度约束区应推动中低产田的改造,提高土地资源质量,推动农村居民点整治,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中度约束区应适度调整未利用土地结构,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保障发展所需建设用地,严格把关土地供给;较高度约束区应挖掘现有土地的利用潜力,用好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低效、闲置土地,探索低效用地推出补偿机制;高度约束区应有序推动房地产去库存,做好土地减法,降低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