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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世界各国兴起了政府重塑与改革的浪潮。我国也积极地进行了服务型政府建设。而在我国基层也几乎同时进行了社区自治建设。我国对两者各自的研究也颇多。但是,其实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不可独立研究性。社区自治与服务型政府在本质、评价标准以及特征上具有内在一致性,而且两者是一个系统的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单独研究和实施服务型政府或社区自治则具有片面性和不可实现性,而通过对个案建设社区自治出现的问题地分析研究,也正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与社区自治需要两者共同推进和相互配合才能最终实现彼此,并推进我国社会和政治文明的发展,领先于世界。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内容上,选取了具有典型意义、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苏州市友三社区作为研究个案,希望通过对友三社区自治问题的原因分析,看到社区自治的程度与政府类型的必然联系,并通过建设服务型政府解决社区自治中存在的问题。于是,首先对友三社区在社区自治与服务型政府共同的评价内容上即自治组织的自治度以及社区网络的形成等方面进行了调查与观察,发现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成了政府的“腿”,很难独立,居民参与度低以及社区网络仍没有形成等问题。而这是在政府主导现代化的集权方式、第三部门发展迟缓以及“官本位”、“权本位”的传统政府文化的共同影响下造成的。因此,我国必须建设以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设置以及工作程序与行为、建设以公民为主体的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等为具体措施的服务型政府文化。并且加快第三部门发展,壮大自治主体,同时加强政府与社区的沟通和互动,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结构,保障社区自治和服务型政府的共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