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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国内沿海港口业务量的迅速增长,港口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张以及随之出现的种种问题与矛盾,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分别于2004年1月1日和2004年6月1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其借鉴了国际上港口管理和立法的有益做法,在港口的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等方面确立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制度。 由于其仅仅是指导性、宏观性的法律法规,并未提出使整个港口市场规范化运作的切实可行的流程和措施,因此,国内沿海许多港口管理部门(如上海、深圳、宁波、青岛、大连)逐步开始根据港口自身的情况积极探索港口市场规范运行的途径、方法,来指导和引导港口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和合理有序的运行,以进一步提高港口市场的运作效率和提高港口的竞争力。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内沿海港口市场运行规范化进行了研究。 1.从“港口市场”概念和国内沿海港口市场发展的现状入手,对港口市场及其所包含的市场要素做了明确的界定,对近年来国内港口市场的发展做出了综合论述,并对详细分析了港口市场中要素的发展变化趋势。 2.对国内港口市场中基础设施、主营业务以及市场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归纳总结了目前国内港口市场中所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根据对港口市场现状的分析研究,借鉴国外港口运作经验以及对码头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的调研,运用公共经济学的有关原理分别就港口市场中基础设施、主营业务和市场管理的规范化运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策、流程、措施。最后提出了保证港口市场规范化运行的制度和保障措施。 全文通过对国内沿海港口市场规范化运行的分析研究,旨在能够为我国沿海港口市场提供规范化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从而提高我国沿海港口市场的整体运作效率,提高港口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