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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0年至今,我国的证券市场经历了如火如荼的发展,交易制度规则日趋透明和完善,交易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市场主体交易决策的依据,对证券市场能否规范化的运作有着深远的影响。随着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和上市公司的日益规范,投资者也更加理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断提高,强制性信息显然已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需要更多的自愿性信息来满足他们多样化的投资需求。另外,由于证券市场上信息的不对称,为了显示企业成长与竞争能力、减少融资成本、提高股价、获得相对竞争优势,业绩优良的公司有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他们乐于向市场传递一种“优势”信号。尤其在当前经济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恶化,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这对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际市场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经历了自愿性信息披露、强制性信息披露、强制性和自愿性信息披露相结合三个阶段,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第三个阶段的初期。我国上市公司在自愿性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和任意性,披露内容不完整,格式混乱,有些公司甚至披露虚假信息。为了加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找出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刻不容缓。
本文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理论上主要研究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就“披露什么”、“为什么要披露”和“怎样披露”分别进行了解答,强调了信号理论和契约理论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上的突出作用。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广大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逆向选择,一些优质的企业势必向市场传递信号,表明自己的竞争优势,赢得投资者的青睐。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产生了道德风险,股东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不得不通过企约来约束管理层的行为,管理层将通过披露更多地信息来降低契约成本。在实证上,引入了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的概念,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表的构建,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合理的量化。根据2007年新会计准则的新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新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准则与格式》(2007年修订稿)”的规定,以沪市95家公司2007年度报告为样本,突破以往学者仅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以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为因变量,选取公司规模、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财务杠杆、外部审计的代表变量销售收入、边际利润增长率、权益乘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总资产周转率、是否为国际四大事务所审计为自变量,采用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对影响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探讨和研究,得出销售收入、总资产周转率和权益乘数与上市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知道公司规模、营运能力和财务杠杆是影响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当然,上市公司、证券市场、投资者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最后从上市公司本身的财务指标、证券市场中介和投资者素质等方面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改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机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