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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个世纪初开始,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盈余管理问题已经逐渐成为业界讨论的热点。对于我国来说,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也使得盈余管理问题越来越普遍、越来越严重。通过研究发现会计准则存在的漏洞和不完善性为上市公司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可乘之机。然而,为了实现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的趋同、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减少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国家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在所有上市公司施行。因此,一方面为了检验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对防控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效果,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深入研究新准则实施后我国上市公司管理方式的变化情况,进而为监管部门提出相关盈余管理防控建议,本文提出了五个研究假设,并选择了我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了相关的实证研究,得到了如下研究结论:第一,自2007年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以来,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有所降低。本文通过研究我国A股上市公司2004年到2006年及2007年到2011年两个时间段内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发现,第一个时间段内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要比第二个时间段内严重,特别是假设4的实证结果更加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第二,ST企业比非ST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大。通过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在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的ST企业的可操控应计利润项目比非ST企业大,这充分说明在我国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ST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比非ST企业要大,这一研究结论也提醒了监管者们要重点加强对非ST企业的管控。第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成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后上市公司管理者们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会计政策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的现象不再明显。本文通过对2011年的面板数据的研究发现,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与企业可操控性应计利润项目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会计变更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关系却不再显著,这一实证结果充分说明了我国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通过会计变更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方式已经被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取代。从而也从另一个角度提醒了国家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审计和监管,有效地控制上市公司管理者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