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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的起步,始于百年前的清末立宪。 摆在面前的这篇论文即是一部关于清末立宪的研究。清末宪政史,早有前人详尽地写过。而以十余万字的论文,无论从能力还是从篇幅来讲,要实现那样的目的都不可能,——况且,重复工作也无必要。本文是想通过对清末立宪的选择、它的展开与被误待、以及被截断的描述,把事实与思想、政治与历史本身结合起来,以此破译中国宪政、中国社会的命运。很明显,抱持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实在有些不自量力。然而,“大愿望造就大动力”(Great hope makes great man),我常以此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并且鼓励自己在痛苦难捱的时候坚持到底。 近代以来,无论历史做了多少铺垫,也无论新式政治有多少封建帝制的影子,中国政治都确确实实发生了根本的转型;而这个转型不可能是某一事件的后果,也不可能是一小群革命领袖及其追随者的成就。我深信,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成熟理论、严密组织、适宜土壤的政治制度,不可能在刹那间被消解,如果它在我们面前倒下并不再复活,那只是因为之前它已经被蛀空——倒下的只是个躯壳。因此,若要充分理解这新旧时代的转换如何发生,就不能止步于辛亥革命,而应上溯此前的历史,研究旧制度是如何衰亡的,或者说,是如何“自我毁灭”的。 更为重要的,如果说旧制度的毁灭是开始于辛亥革命之前,那么新制度的诞生也不会只在革命那几个月骤然降临。1912年以后中国政治所包含的希望与苦难,皆在之前就埋下种子,这个种子就是“清末立宪”。本文所要考察的就是清末立宪这段历史如何埋葬了旧制度,又如何预言了新制度的命运。 第一章 传统内的新政 庚子以后,清政府再也无法照旧统治下去了,不变革是不可能的,必须做一些事情以挽救自己的统治。1901年春,清廷发布《新政上谕》,表示要学习“西政西法”,以求振兴。新政开创了一个传统中国寻求自我改造的新时代,这个时代一直延续到清王朝在1912年的覆灭。新政改革的目的,在于整合传统社会并守住清廷的统治。不过,也有评论指出:政府所发起的改革,来得太迟。正如同托克维尔的那个著名论断,太早提出的改革思想会断送思想者,太晚实行的改革措施会断送实行改革的社会和改革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