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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制度哲学的研究方兴未艾,引起了越来越多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在当今制度化的文明下,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技术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对制度关注与支持的同时,开展制度哲学研究,不仅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而且会引发哲学理论的突破和创新。
研究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为制度哲学更为社会技术哲学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哈耶克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以及对社会秩序的划分为我们研究制度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因此,深入研究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分析它的深刻内涵,挖掘它的现实价值,可以为推进制度哲学、社会技术哲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哈耶克认为制度是一种自发性的非意图的结果,制度演变的唯一方式只能是渐进试错,人们很难知道制度演进的最终结果。我们认为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是以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为哲学基础。在理性问题上,哈耶克持谨慎的态度,认为只有在坚持有限理性下制度生成才是合理的,他并不认为人在制度设计上能有所作为。因此,哈耶克凭借学术积淀和哲学素养,依据现实的需要和可能,系统阐述了制度在生成与演进过程中的自生自发性。
对哈耶克的制度演进思想,我们应该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在考虑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的背景下,充分认识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的理论基础,深入挖掘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的主要内容。以唯物史观为理论依据,对哈耶克的制度演进思想的自发生成性进行批判,对哈耶克所认为渐进试错是制度演进的唯一方式进行否定。在此基础上,应克服自发生成制度模式的弊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产生的影响,更要防止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对我国改革开放的阻碍。
批判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为我们在理论上研究制度哲学提供了理论借鉴,在实践上为解决经济危机所带来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方案。因此,分析和批判哈耶克制度演进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和实践的价值,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制度设计与制度建构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