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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2001年多哈回合在服务、知识产权以及争端解决等多边贸易谈判的屡屡受挫,以及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特别是美国特朗普政府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公然挑战,世界各国对WTO的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逐渐减弱,纷纷转向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的合作,通过缔结区域贸易协定(RTA)以争取实现对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自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缔结的区域贸易协定数量激增,且越来越重视对服务问题的谈判。截至2021年3月,向WTO备案生效的实际区域贸易协定有341个,而包含服务贸易协定的RTA有173个,超过了一半。伴随着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不断涌现,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2010年的852亿美元提高到了2018年的2467亿美元,平均增长率维持在25%左右。目前,伴随着数字经济和新工业革命的到来,服务外包已竞相成为各国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数字经济、实现创新增长的重要引擎(马秀红,2018),因此,研究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与离岸服务外包关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是否有利于双边离岸服务外包发展、其承接效应有多大以及背后的影响机制是什么?这些问题均有待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评估。基于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不断涌现和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的重要性等现实情况,本文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探讨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及其承诺深化对双边离岸服务外包的影响。在理论分析部分,本文通过构建南-北两个国家的离岸服务外包一般均衡模型,从理论上探讨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影响离岸服务外包的特有影响机制。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使用1995-2012年中国、印度、菲律宾、爱尔兰、俄罗斯、加拿大、墨西哥、巴西等八个主要离岸服务外包承接国与其他170多个国家的双边行业层面的离岸服务外包数据,并运用引力模型计量方程评估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及其承诺深化对离岸服务外包额、增加值的平均处理效应。同时,针对中国签署的服务贸易协定,本文运用适用于个案研究的合成控制法逐一评估了中国与东盟、新西兰、秘鲁、巴基斯坦、智利等5个自贸区的特定效应。本研究主要发现:(1)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存在固定成本机制,即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有利于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契约不完全性等导致的搜寻匹配、质量监管及契约管理等成本,进而提升了离岸服务外包规模,同时,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承诺开放度越大,其对离岸服务外包的边际促进效应也越大。(2)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及其缔结深化显著促进了离岸服务外包承接额和增加值。缔结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可使得离岸服务外包承接额、增加值平均提升20.32%、27.00%,而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中每增加1个部门或15个子部门的完全自由承诺,将会使得离岸服务外包承接额、增加值至少提升3.14%、11.91%。从数据上可以看出,相比于离岸服务外包额,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及其承诺深化对增加值的促进效应更大。(3)针对中国缔结的自贸区,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使得中国的离岸服务外包承接额平均增加5.70千万美元,增长率为32.03%,其中,中国-新西兰、中国-巴基斯坦服务贸易协定的承接效应最大,增长率均在70%以上;其次是中国-东盟、中国-智利,增长率均在25%以上;而中国-秘鲁服务贸易协定的承接效应最小,增长率在20%左右。(4)从多期动态效应上看,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对离岸服务外包承接额的促进效应大约持续9年,但对服务外包增加值的影响更为长远,在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实施后的15年左右,其对离岸服务外包增加值仍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除了以上主要结果外,本文还对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承诺类型(完全承诺、部分承诺、不做承诺)、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类承诺深度、跨境交付和自然人存在承诺深度、承接国和发包国承诺深度、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GATS”特征、离岸服务外包的业务类型(ITO、BPO、KPO)、服务外包增加值镶嵌形式(最终品、中间品、再出口、返回国内)以及缔结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南-南型、南-北型、北-北型)等多个角度、多个层面进行异质性分析,并得到了更多启示性的结论。此外,本文采用选择性偏误指标、工具变量法(IV)探讨了遗漏变量、反向因果等可能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并采用更换固定效应类型,引入滞后变量,替换解释变量度量指标,选用PPML、PSM-DID以及敏感性分析等多种方法来验证本文结果的稳健性。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研究内容较新颖,本文从区域制度安排视角分析了影响离岸服务外包的因素,并对比分析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对离岸服务外包承接额、增加值的效应,本研究进一步丰富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与离岸服务外包关系文献;第二,考虑到区域服务贸易承诺条款异质性,本文在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度量上并未局限于“是否缔结区域服务贸易协定”虚拟变量,而是进一步借鉴Miroudot et al.(2010)改进后的频度计算方法,对涉及到的162份服务承诺减让表项下2种限制性措施、92个服务子部门、2种服务提供模式按照完全承诺、部分承诺和不做承诺进行承诺深度指标构建;第三,机制比较新颖,本文基于服务产品的特性分析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特有机理,即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有助于降低服务贸易壁垒、契约不完全性等引起的固定成本,进而促进了离岸服务外包的承接。除此之外,本文首次评估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对离岸服务外包承接额的多期动态效应。总的来说,本研究在理论上补充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与离岸服务外包关系文献。当前,随着数字经济驱动的服务全球化和创新全球化,服务贸易在各国开放型经济中的战略地位越来越显著,已经成为贸易战略竞争、贸易规则竞争、贸易利益竞争的核心,也是重塑未来全球贸易新版图的关键因素(王晓红等,2020)。中国商务部等8部门在2020年下发了关于推动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而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缔结及其承诺深度从国家间制度层面进一步降低了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贸易壁垒和制度约束,同时,以区域自贸协定为主导的区域贸易网络正在成为新一轮推动全球化的主导性力量,国际经贸规则由“边境”规则向“边境内”措施转移。为应对全球新一轮经贸规则变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0年要主动参与全球治理改革,加快多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这将使得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对离岸服务外包的作用得以持续加强,因此,本文除了在理论上拓展了区域服务贸易协定及其承诺深化对离岸服务外包额、增加值方面的研究外,也为中国通过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来推动服务外包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经验分析和政策参考,因此,本研究兼具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