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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切资源和环境要素循环与维持的重要载体和基础,土地资源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运行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人口数量远远超过其他国家而土地资源数量却有限的中国表现尤为明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了有效保障,其实施好坏不仅决定着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更直接关系到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已成为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重要手段,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益进行评价不仅能够丰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体系,而且在科学合理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编制、调整和完善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参考价值。论文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益为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和提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益评价的基本原理,明确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益评价的内涵、对象、结构等,应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效益指数综合评价模型的方法,对2010-2012年云南省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综合效益进行了定量分析,并运用GIS对评价结果进行了可视化表达,以期为制定区域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战略决策、以及今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或调整完善等工作提供基础依据。主要结果表明:(1)云南省现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产生的单项效益和综合效益差异明显。从规划实施产生效益有不同程度提高的县(市、区)占全省总县数比例来看,经济效益为98.45%,社会效益为58.14%,生态效益为25.58%,综合效益为36.43%。规划实施产生经济效益较明显,而产生社会、生态效益较不明显,从而影响了规划实施综合效益的有效发挥。社会效益发挥不明显的主要原因为人均粮食产量的下降,而生态效益发挥不明显的主要原因为湿地保护率的下降。(2)规划实施产生的单项效益和综合效益在空间分布上既有差异又有联系。从规划实施效益发挥较明显县(市、区)的集中分布区域来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滇中、滇西南区域,生态效益在滇西南、滇西北区域,综合效益在滇西南、滇中区域。且规划实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地发挥较明显的县(市、区)一定程度上具有空间分布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