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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用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常用的手段之一,在企业的经营销售和资金流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正式金融体系中存在信贷配给现象,当企业无法从正式金融体系中获得的融资时,基于融资性动机的商业信用可能起到补充正式金融体系的作用。商业信用与正式金融之间的关系,是财务学关注的重要学术课题之一。同时,我国金融体制发育尚不健全,商业信用作为非正式金融的一种形式,其功能作用和发生机理更是经济生活中需要解答的重要现实问题。本文基于金融的视角,利用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内的中国企业样本进行横截面分析,并选择2007年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进行事件研究,检验商业信用是否作为正式金融的补充机制而存在、商业信用在多大程度上发挥正式金融再分配的功能,以及商业信用发生变化时是供给驱动还是需求驱动主导,从而为商业信用的存在、商业信用的资金来源以及商业信用的具体发生机制等重要研究问题作出回答。基于我国企业数据的研究结果发现,商业信用的确作为正式金融的补充形式存在,是融资约束较为严重的企业获取发展资金的替代性融资方式。然而,这种融资形式的资金来源只有部分来自正式金融体系的再分配,而主要来自融资约束企业相互之间的自我补给。因此,在正式金融资金体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商业信用通过二次调节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作用可能难以发挥。具体到商业信用的发生机制,当企业需要资金时,更有可能首先调节自己对外的商业信用供给,而不太容易因为资金需求增加而拉动对商业信用的使用。总体上,从金融的视角而言,商业信用虽然可以作为融资约束企业的替代性非正式金融市场,通过企业间资金调剂进行资金配置,但其更多地是因为正式金融体制不健全而被动产生和存在,难以对正式金融本身的缺陷作出调节和修正。从这个意义上看,商业信用的存在只是正式金融市场发育不良的权宜之策,不能根本上取代正式金融市场的健全、完善和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