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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至2019年这三年间,世界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发展红利似乎已经被瓜分殆尽,世界的经济还没出现新的增长点,但是却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参与到国际竞争中来,各个国家和地区都疲于应对自身经济的低迷,国家们为了争夺现存的利益,导致开展了数十年的全球一体化进程开始出现逆向发展的趋势,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起头来,中美之间惊心动魄的贸易战、英国企图脱离欧盟,这一件又一件大事件让人们对国际贸易的前景越发悲观。早在数年前,国际贸易就已经开始进入了买方市场,在这样的国际贸易形势下,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第二大进口国,所受到的影响自然要大于其他国家,为了缓解国际形势变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巨大压力,我国已经开展了包括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计划”等多项重大的举措。我国要平稳地度过这一段比较困难的时期,一个重要的关键点就是给予目前大量存在的中小企业足够的发展空间,让他们为经济创造足够的活力,但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情况却并没有那么乐观。一方面是贸易市场竞争激烈、需求降低,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订单维持生产,另一方面是传统融资渠道融资的难度越来越高,由于经济的下行,银行发放贷款时变得更加谨慎,这两大因素结合在一起,让我国的中小企业的经营难以维持。在如此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国际保理业务无疑是我国众多进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的进出口企业的新融资出路之一。国际保理业务起源于十九世纪的欧洲,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不同国家的贸易商很难相互了解,同时货物的运输与存储也很不方便,导致在开展国际贸易时存在诸多顾虑,因此产生了一个新的行业,也就是保理商。那时保理商提供的服务包括:协助货物的销售以及仓储,帮助卖家寻找买家并协助交割货物,以及替卖家收取货款。在现代,国际保理业务通常是指由供应商向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由保理商向供应商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催收等服务的业务。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进出口国家,理应成为国际保理业务最大、发展最快的市场,但是,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发展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无论是从保理业务总额还是保理业务增加量来看,我国国际保理行业的发展都是落后于保理行业发达地区的,本文的写作目的就是为了探讨其背后的原因。本文以我国国际保理相关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在前人对国际保理业务法律制度与法律风险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保理行业的最新发展情况,专注于研究由我国独特的国际保理法律制度及其特殊的问题,首先分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及其困境,接着通过分析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相关法律制度,找出阻碍我国国际保理行业发展的法律制度问题,之后研究我国民法领域的最新立法成果——《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的内容,研究其规定背后的思想,将《草案》与外国的法律进行对比,找出我国《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还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最后提出完善我国《民法典》保理相关制度的建议,希望以此促进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良好发展。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介绍我国国际保理行业及相关法律的发展情况,包括对我国国际保理行业的详细介绍,我国国际保理行业发展的趋势及困境,以及过去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本文第二章介绍我国新编篡的民法典中与保理行业相关的制度,包括总则中债权转让制度的变化以及全新设立的保理合同章节,分析其制度背后的思想,探究这些法律制度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之间的关系。本文第三章是我国民法典保理相关制度与外国法及国际条约的比较研究,目的是通过与外国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找出我国民法典保理相关制度尚存在哪些不足,以及这些外国法律制度有哪些值得参考的地方。本文第四章是在前三章的研究基础之上,对我国民法中的保理法律制度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