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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推进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劳动力市场分割条件下,农民工就业和发展受到多方面的歧视。本论文以林州建筑业农民工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并借鉴国内外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就业歧视理论、劳动力流动理论和社会保障理论等理论,以及在前人有关我国农民工就业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对我国农民工就业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研究。我们发现,在建筑业,工人与工人之间、工人与管理者之间、管理者与管理者之间普遍存在着老乡、亲戚、朋友关系,这种初级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农民工网络化劳动力市场的基础。劳动力市场分割对建筑业农民工进入工作的途径、工资、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提升都有着更多的负面影响,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了如下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①我国劳动力市场城乡二元分割程度严重。②我国农民工就业歧视主要是制度型歧视。③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农民工就业歧视间的关系是: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是形成劳动力市场分割的重要原因,反过来劳动力市场分割进一步加深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本论文的政策建议是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及实施相关政策来减少和消除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农民工就业歧视问题。具体政策建议为:①加强清理对农民工有明显歧视性法法律规章制度。②在城市化进程中,给农民工留下一块远离市场的贫民窟以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③消除农民工前劳动力市场歧视。④建立和完善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试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1.从劳动力市场分割条件下分析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探讨从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角度来推进农民工就业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的机制和措施。2.对劳动力市场城乡分割条件下的农民工的就业歧视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界定了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的关系及二者之间的作用机制,丰富了中国特色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理论。3.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是一个单纯的事件,是农民问题的一个突出反映。而农民工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在城市的延伸,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当前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情况下,探索性的提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权宜方案。因此,本节着重从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机制角度探讨建立解决解决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权宜机制,包括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农民工维权组织、建设政府诚信及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