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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庭法是拜占庭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世界法律文明做出重大贡献的法律体系。本文结合拜占庭社会各阶段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状况,试图对拜占庭法进行较为系统的论述。
文章首先论述了拜占庭法的产生,并对拜占庭法与罗马法的关系进行了梳理。拜占庭法与罗马法具有传承关系,但二者的界定标准略有区别。日耳曼法是西欧法律发展史上继罗马-拜占庭法之后又一个主要的法律体系,受拜占庭法影响较大,这两种法律体系后来出现了并存与融合。教会法的制定则大量吸收了拜占庭法的原则、术语和概念,其债权法、家庭法承袭了很多拜占庭法的因素,《教会法大全》的编纂就是以拜占庭法的《国法大全》为模式的。
文章对拜占庭法的几个重要历史阶段及其内容进行了详细探讨。《狄奥多西法典》、《国法大全》、《法律选编》、《帝国法典》和《法学六卷》等重要法律文献分别是这些历史阶段的突出代表。这些法律文献浓缩了最优秀的拜占庭法律作品之精华,颁布后在西方社会得到了大量运用,在欧洲乃至全世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树立了伟大的里程碑,为各个时代、各个地区的统治者所重视。各国对拜占庭法的采用程度各不相同,拜占庭法在欧洲的继受是一个多方面的现象。拜占庭法不仅作用并影响于古代社会,也促进了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