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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否生态宜居,取决于该城市或区域内的居民对其所享受的生活质量的感受,宜居城市建设的目的在于能够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条件。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人口剧增、住房紧张、交通拥挤、资源短缺等城市问题逐渐明显,我们也将面临着人口、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多方面的压力。很多学者做了对城市的宜居性评价研究,但是普遍存在评价系统过于复杂、缺乏单一领域的针对性评价等问题。论文从人体对外界环境的客观感受出发,以人体舒适度、空气质量、植被规划以及水资源状况为一级指标,提出了生态宜居城市的概念,并着重研究两个问题:如何评价一个城市是否生态宜居;怎样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论文通过对国内外宜居城市的建设实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在进行城市的生态宜居性舒适度评价时,将一级指标进行细化,进一步提出气温、湿度、风速等二级指标,综合分析评价其对人体舒适度的影响。城市中最重要的生态用地是城市绿地和湿地,它们对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要利用有限的城市绿地和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应该尽可能使城市绿地及湿地相对均匀分布,平面形态尽量复杂。在空间生态效益上,植被也尽可能选择体积较大的品种,湿地则尽量不能太浅。因此,本文通过用三个指数-分布指数、形态指数、绿积量(蓝效量表示湿地)的城市绿地及湿地生态效益进行度量,从而对城市进行生态宜居性评价。交通、工业生产等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最大,空气质量指数直接反应城市的空气质量。因此在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时,必须合理规划交通和工业布局。在进行绿地规划时,积极推进倡导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和空中绿化,并结合当地景观,根据不同地形及用途采用不同绿地布局形式。建设水环境时,注意结合场地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并结合水处理功能综合运用跌水、压力水等形式,发挥城市湿地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