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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持,当今社会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人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己成为地方政府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制高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广泛认同了人才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都不断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人才竞争视为区域政府间竞争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才政策,作为区域政府间进行人才竞争的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手段,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
然而,人才政策本身是把“双刃剑”,不同的人才政策具有不同的作用,实施不同的人才政策将产生不同的引才效果。一方面,我们应当肯定人才政策在促进区域人才流动,改善人才发展环境以及推动区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视部分人才政策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有些甚至产生了负面影响,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
本文旨在通过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考察,探讨区域人才政策的作用机制,从区域的发展和人才的发展两个方面探究当前地方政府在人才政策制定中存在的问题,为地方政府制定科学的人才政策提供依据。本文认为,当前地方政府将人才视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而去制定的人才政策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它忽视了人才本身的发展需求。必须让人才政策与当地的经济结构、发展阶段、资源禀赋、综合环境相吻合,将区域的发展与人才的发展相统一,才能使人才政策具有正确的导向,发挥正面的作用。此外,在出台人才政策时还应当注重各人才群体间的利益平衡,防止顾此失彼。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坚持程序化、规范化和合法化,以此促进区域发展与人才发展两者间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