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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目前,国家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在不断增强,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但是人们的收入差距也随之出现不断扩大的趋势。贫富差距问题得不到解决,既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也不利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低保政策的实施,在国家层面,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在社会层面,能够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让贫困群众享受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帮助,享受改革开放的累累硕果,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在个人层面,能够保障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近些年,低保金随着标准不断提高,全国各地区给予低保对象的政策福利越来越多,有的低保户生活已经慢慢得到改善甚至已经超过低保标准还依旧享受着低保待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收入方式变得多样化,隐性收入也逐渐增多,家庭收入的核算难度加大,错保、瞒保、人情保等情况越来越多,当然河源市源城区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本文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为研究对象,调查和研究源城区在执行低保政策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境,总结出其存在着家庭收入难于准确核算、共同生活家庭成员难以认定、民主评议和公示过程流于形式、政策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退出机制执行不到位、低保政策宣传范围不够广、低保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低保边缘人群的存在等问题。通过查阅政策法规和相关文献,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了一些可行性比较高的建议,意在能够为河源市源城区的低保政策的执行提供参考。例如:建立科学、合理、全面的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体系;强化低保政策宣传,提高低保认识;配备专业的审核人员,提高待遇,留住人才;制定激励制度,制约自由裁量权;完善检查制度,构建强有力的监督体系;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动态管理效率;重视民主评议的公平、正义作用;分类救助,加强技能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