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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上半叶是中国的大变迁时代,这种变迁是全面、彻底、深刻和复杂的,以至于我们可以说它正在经历一次巨大的文明转型。法律变迁也始终伴随其中。在社会激荡和法律制度纷繁复杂的变动背后沉淀的是思想与文化。近代中国,完成了多方面法律观念的转变。由盲目排外到中体西用、由君主专制到君主立宪再到民主共和、由人治到法治、由义务本位到对权利的尊重、由司法从属于行政到司法独立、由重刑轻民到民刑并重,等等。这些法观念的转型有力地奠定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思想基础。从学科的角度看,任何一门一级学科,没有其专门史学的支撑都是不完整的、肤浅的、缺乏立体感的,因而也是立不起来的,法学也不例外。这就是法史学应有的地位。经过20世纪的发展,中国法律思想史已经发展到由个案性的人物评介向深层研究发展,由概括性的一般论析向专题研究发展,由通论性的大体介绍向断代研究发展,由总体性的通盘探析向部门研究发展,由单向性的具体考察向比较研究发展,由回顾性的追怀述论向当代研究发展。但这种看似完备总结的背后,却并不是学科或学术发展的终结。学科与学术的发展总是不停歇的,社会背景的变化、新资料的发掘、学术研究新方法的引入,甚至研究主体的变化,总在不断地向我们提出新的问题。即便面对同一时段的历史,不同的研究者总会有不同的发现。同时法律思想史研究本身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瓶颈,而学术史研究为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本文在对资料分疏及相关研究方法的指导下,主要构思了以下部分:导论、五章及结论。导论部分着力于从整体上介绍本文的选题原因、学术梳理、研究方法、研究框架等。可对本文有一个整体把握。第一章主要介绍学科正式兴起之前的背景。中国法律思想史作为正式学科的兴起,离不开社会、文化等背景的铺垫,社会问题的论证、文化思潮的碰撞,都为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兴起做了必要的准备。本章分别从社会背景、文化背景、学科状况三个方面分析它们对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兴起的影响。第二章主要介绍学科兴起后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比如学科特征、代表人物等。通过这部分的介绍可对学科在这一时期的发展有一个宏观的把握。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清末新政与西学东渐的双重影响下,传统学术体系下的“通人之学”逐渐转变为近现代的“专门之学”。在此背景下,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应运而生,于20世纪初成为一门法学分支学科,也是一门现代性的、具有独立品格的学科。更经过沈家本、杨鸿烈、陈顾远、瞿同祖等法学前辈的努力,中国法律思想史学成为有了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的学科体系。本部分借助对社会背景的回顾,以及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的发展历程及特点,形成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的大体观察。第三章主要对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律思想史学在通史领域研究成果的考察与分析。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研究的状况虽然不及中国法制通史的研究,但几部代表性著作的公开出版,也充分表明了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基本成形。丁元普的《法律思想史》、杨鸿烈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秦尚志的《中国法制与法律思想史讲话》、王振先的《中国古代法理学》以及胡适的《法律思想史概说》等可作为中国法律思想通史研究的代表著作。几部作品不论在研究对象还是研究方法等方面都有建树。鉴于与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密切关系,本部分重点介绍丁元普的《法律思想史》、杨鸿烈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和秦尚志的《中国法制与法律思想史讲话》这三部代表性著作,以期加深对这一领域的整体认知。第四章为断代史研究的考察。20世纪上半叶,对中国法律思想的研究总体而言是比较丰富的,但主要集中在先秦时期,其次为秦汉和隋唐,对宋元明清则涉及较少。先秦法律思想是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中的重中之重,通史中对先秦法律思想的研究自是必不可少,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关于先秦法律思想的专门论著。对先秦法律思想的研究一般按儒墨道法流派展开,本文亦按此叙述。第五章为专题研究。法律思想史领域的专题研究可谓名目繁多,专题研究的领域和深度也颇能体现研究者的水平。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律思想史领域的专题研究也涉及较广。本部分主要围绕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哲学基础和中华法系的研究展开。最后结论部分则以史为鉴,结合目前学科发展的前景及困惑,以期寻找学科突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