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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企业并购,作为一种试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企业并购市场一直处于逐渐发育、成长和不断完善之中,并购交易金额总体上呈现出攀升的走势。近年来,在中国经济强劲发展和国家兼并重组相关扶持政策的带动下,央企重组、资源类企业整合等方面的并购行为大幅增加,并购交易金额不断创下历史新高。同时,2008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也促进了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扩张,以及国内产业调整和企业间的并购活动。但是,目前我国许多行业重复建设严重、行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仍旧较弱。政府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这些行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法规,实际效果却仍未有起色。为什么在某些时期并购活动比其他时期多?为什么某些行业并购活动比其他行业多?换言之,企业并购的动机是什么? 学术界和管理界对并购动机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形成了许多比较成熟的理论。然而,现有的各种并购理论大都仅关注并购动机的一个方面,且大多是从收购方的角度研究,加上企业的并购动机往往并不唯一,因而目前还没有一种理论能够全面地解释企业并购动机对企业并购行为的影响。另外,作为新兴、转轨市场经济国家,我国社会经济制度背景较为特殊,中国企业战略并购动机应有其自身特点。因此,本文将从中国企业战略并购的实际出发,重点以收购方、出售方双方企业并购动机和诱因,对中国企业战略并购作用作为研究主题。 本文共分为七章: 第1章为绪论,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释了相关概念的内涵,明确了本文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归纳了研究结论和主要创新点。 第2章对并购动机系统相关文献进行了分析和总结,阐述了既有战略并购动机研究的局限性和本文的研究空间。 第3章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结合行为心理学和系统理论,提出了基于并购交易的战略并购动机系统分析架构,全面分析了利益主体的并购动机、企业内外部环境因素变化对企业战略并购动机形成的作用。 第4、5、6、7章通过大量案例,详细分析了中国战略并购活动中利益主体的动机、并购的内外诱因,验证了本文提出的中国企业战略并购动机系统理论架构。 第8章是结论部分。通过总结全文,归纳了本文的创新之处,并指出了后续的研究方向。 本文的创新点包括: (1)研究视角的创新。以往对于企业并购驱动力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传统的并购动机理论,主要从收购方的股东或者管理者等个体角度来解释并购的发生;二是并购浪潮理论,把企业并购和宏观因素联系起来,从外部环境来解释并购的发生,即本文中的外部诱因刺激引发的并购。基于行为心理学的并购动机系统理论虽然将上述两个方面统一在了一个分析框架内,但仍然仅仅关注了收购方的相关利益主体,对目标公司相关利益主体少有涉及。一项并购活动,特别是战略并购活动,涉及收购方、出售方及政府等所有相关利益主体,其中主导性利益主体对并购交易成功与否具有决定作用。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到了并购双方主要利益主体的并购动机和政府干预动机及内外诱因对企业战略并购交易达成的驱动作用上。 (2)建立了中国企业战略并购动机系统分析框架。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结合中国社会经济制度背景,分析了中国企业战略并购主导性利益主体,提出了中国企业战略并购动机系统分析框架。在中国,这些主导性利益主体通常是并购双方的股东、管理层和地方政府、国家政府,其并购动机表现为主导性并购动机;其他利益主体通常为非主导性利益主体,其并购动机表现为非主导性并购动机。但有时由于外部诱因、内部诱因等的变化,主导性并购动机和非主导性并购动机可以相互转化。基于行为心理学,每个并购利益主体在并购活动中的动机在方向、强度方面各不相同,相互作用,其合力构成了企业的并购动机,即企业利益主体的并购动机合成为企业并购动机。在此基础上,借鉴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建立了中国企业战略并购动机系统分析架构。 (3)基于行为心理学的诱因理论,将企业并购动机产生的途径划分为三种:企业利益主体的需求、内部诱因和外部诱因。内部诱因对企业并购动机的产生具有推动作用,外部诱因(特别是对方企业的诱因因素)对企业并购动机的产生具有拉动作用。 (4)基于对中国企业并购交易的案例研究,建立了中国企业战略并购动机系统的理论架构。并购交易的达成取决于并购活动的出售方、收购方和政府三方面的并购动机。而出售方和收购方的并购动机则是在各自的利益主体根据特定的内部环境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变化的状态,为满足自己需求或意愿的驱动下,其并购动机的合并。政府动机则是国家政府根据企业外部宏观环境和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国家安全等国家需求对并购行为干预的动机。 本文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 (1)中国企业战略并购是由企业并购动机系统中的并购企业双方并购动机和政府干预并购的动机共同驱动的,缺一不可。在并购活动中出售方和收购方的地位同样重要,其并购动机的强弱和方向性对并购交易的达成都起决定性作用。 (2)企业战略并购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只有主要利益相关者(主导利益主体)才对并购交易的达成起决定性作用。在中国企业并购活动中,并购双方的股东、管理层、员工、债权人和地方政府是主要并购利益主体,这些并购利益主体的动机共同合成中国企业的战略并购驱动力。 (3)通常企业的并购动机是由主导性并购动机决定的;主导性并购动机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化可以转化,主导性并购动机可以转化为非主导性并购动机,非主导性并购动机可以转化为主导性并购动机。利益主体的需求或意愿以及企业内部诱因对企业并购动机具有推动作用,而外部诱因对企业并购动机具有拉动作用,二者缺一不可。 (4)案例研究表明,如果并购双方利益主体的并购动机方向一致,诱因正向影响,合成的企业战略并购驱动力就强,交易就容易达成。相反,如果利益主体的并购动机方向不一致,导致内驱力减弱,或反方向,就会造成战略并购驱动力减弱,达成交易就比较困难或失败。如果诱因是负方向影响,也会减弱企业并购动机对交易达成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