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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进程加快,法律文本翻译工作在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用文本翻译中具有代表性和特殊性的法律文本翻译,具有独特的表达模式和规范.准确性(precision)、正式性(formality)、专业性(professionalism)和客观性(objectivism)是法律文本最典型的特征。“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是系统功能语言学之语篇功能中的两个重要概念。语篇的信息结构和修辞意图在主位结构中表现出来.因而主位结构在帮助译者了解语篇中的信息分布和篇章布局起着关键作用。本文主要通过分析香港基本法同时基于国内外有关学者对主位结构理论的重要作用的论述,运用主述结构理论,对英汉法律语篇的内部结构进行比较.此外结合动态对等论,总结法律文本翻译过程中的翻译策略.同时结合法律文本特征,探讨主位结构在法律语篇翻译中的应用,希望能够为法律语篇,尤其是法律语篇中复杂句式的翻译,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本研究以主位结构为理论框架,并结合法律文本的体裁和题材特征以及法律文本上述的四性,以香港基本法为研究对象,旨在解决如下问题:(1)英汉主位结构有何异同,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2)法律文本翻译过程中,主要用了哪些主位推进模式;主位推进模式如何体现对法律原文上述四性在译文中的继承;(3)主位推进模式在法律语篇翻译中具有哪些功能?(4)法律文本翻译过程中是否有相应策略可循?本文首先回顾了历来学者在主位结构和主位推进模式中所做出的贡献,然后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侧重结合实际案例,并着重以香港基本法为语料,得出了以下结论:(1)英汉主位结构的异同主要表现在句法和语义两个方面。在句法方面,中文主位比较灵活,而英文主位则必须同句法结构相匹配。所以在英文中,当主语过长,或句式较复杂的句中,会出现“it”作形式主语的现象,而在中文则不存在。在语义方面,中文主位和英文主位都可传递新旧信息,而不同的是在英文中,主位可传递零信息。(2)体裁的不同,会导致主位推进模式种类的运用有差异.法律文本中,根据法律文本语言特征,主要应用主位同一型;述位同一型和交叉型.它们在法律的应用可以促进其准确性和正式性。同时在译文的准确性和正式性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其专业性和客观性也会得到一定的表达。(3)在法律语篇翻译过程中,以主位结构为翻译单位有利于解构原文语言符号,正确理解原文,有利于理解信息结构的转换和传递同时对语篇构建具有指导性作用。(4)法律文本翻译过程中根据英汉主位结构的特点可采取相应的翻译策略。当原文主位结构与译文主位结构对等时,应遵照原文的主位结构方式进行翻译。由于各自表达习惯的不同,在强调句,感叹句中应按照各自的主位方式进行转换复原。在翻译汉语无主句的时候,要加上“it”形式主语,或是“there be”的结构,来顺应英语的行文方式,或是添加主语,按照英语的主位方式进行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