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房地产税何时会出台?这是公众和相关职能部门都关心的热门话题。房地产税不仅与房地产市场紧密联系,而且也与个人的财富管理息息相关。也就是说,房地产税与民生利益密切相关。
房地产税的社会误读
追溯房地产税的历史,其实现在所谓的房地产税,其前身是房产税,1986年,我国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当时只是对经营用房产征收房产税,而对住宅类房产免征房产税。2011年,由于国内房价的过快上涨,我国在上海和重庆进行房产税的试点,希望通过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负担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这两地的房产税征收效果微乎其微,并未达到调节房价、配置资源的作用。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了“房地产税”的明确表述。“房地产税”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而非调整房价的功利化手段。对房地产税的理解,至少应该包含对房产和土地的综合征税。社会传言所谓的房地产税是富人税,政府为了杀富济贫,这是一种误读;而一些人认为房地产税就是为了控制房价、打压房地产商,也是一种误读。
税收是一种经济杠杆,对国民收入和宏观经济具有调节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各界对房地产税的期望值很高,希望能夠通过征收房地产税以实现反腐或遏富的功效。实际上,房地产税不仅仅是对富人征收,老百姓也会成为纳税人。
房地产税的市场影响效应
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对土地、房产的征税,却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种经济效应,具体分析如下:
1.房地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会对社会财富的存在形式、民众的财富规划产生影响。一种大概率事件是开征房产税,民众持有过多房产的积极性降低,抛售房产的现象会有所发生,但这仅限于抛售较差的房产,而优质房产不会轻易出手。民众的财富规划会变得多元化,而非今日所见的以房产、投资等少数几种形式。
2.开征房地产税,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由此可能引发一系列资源配置和产业波动的连锁反应。房地产税的开征,会降低房地产市场的热度,抑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此而带来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乃至劳动力市场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由于房地产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甚至对金融、证券、基金市场等融资渠道造成巨大冲击。
3.开征房产税,会增加政府管理和调控经济的难度。房地产税涉及房产、土地的产权问题,涉及税基评估问题,涉及产业平衡问题,也涉及国民收入再分配问题,其实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性社会经济问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政府征收房地产税,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房地产税开征问题,其实会使很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暴露出来,房地产税背后所牵扯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会使政府管理和经济调控变得异常复杂。
房地产税发展的未来趋势
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房地产税能否近期开征?
其实,稍加分析就可得出结论。首先,开征房地产税,对于个人来说,无疑增加了一种新税,这意味着个人综合税负的增长,若真的开征房地产税,会形成民众的一种不满情绪,大家会联合起来反对政府增加税收;其次,政府在目前经济呈下行趋势条件下,一般不会轻易征收新税,关注经济局势变化、稳定税负甚至降低宏观税负可能是最佳选择;再次,开征房地产税,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而目前只是起草阶段,并未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实践性方案;最后,开征房地产税,还需要一系列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的支持,譬如还需要完成土地产权改革、房产确权登记、房地产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房地产税的开征时间并不明朗。
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第二个问题是:房地产税如果开征会怎样设计税制?
由于房地产税的开征不是近期,也没有藉以参考的成熟的房地产税制,那么笔者不妨做些合乎情理的预测和分析:首先,未来的房地产税在定位上应被视同房产、土地的综合征税,即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一起;其次,房地产税必须考虑房地产的地域因素,采取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方法,因为房地产的地理位置是质量和价格的决定性因素;第三,税率的制定不宜太高,让社会民众不能感到太多的税痛,而且还要穿插各种减免优惠政策,以对弱势群体有意地进行保护;第四,征收房地产税,必须建立权威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仲裁组织,以面对各种接踵而来的因房地产税征收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因此,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谨慎,尤其是目前中国的现实条件不成熟,更应该待以时日。以笔者管见,最好先制造舆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而不是顶层设计者闭门造车。这样,一方面让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我国的房地产税改革,另一方面,也使得社会各界出谋划策,制定出一部严谨科学、符合社会现实的可操作性强的税收制度。
房地产税的社会误读
追溯房地产税的历史,其实现在所谓的房地产税,其前身是房产税,1986年,我国颁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当时只是对经营用房产征收房产税,而对住宅类房产免征房产税。2011年,由于国内房价的过快上涨,我国在上海和重庆进行房产税的试点,希望通过增加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负担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这两地的房产税征收效果微乎其微,并未达到调节房价、配置资源的作用。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了“房地产税”的明确表述。“房地产税”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而非调整房价的功利化手段。对房地产税的理解,至少应该包含对房产和土地的综合征税。社会传言所谓的房地产税是富人税,政府为了杀富济贫,这是一种误读;而一些人认为房地产税就是为了控制房价、打压房地产商,也是一种误读。
税收是一种经济杠杆,对国民收入和宏观经济具有调节作用。但是,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各界对房地产税的期望值很高,希望能夠通过征收房地产税以实现反腐或遏富的功效。实际上,房地产税不仅仅是对富人征收,老百姓也会成为纳税人。
房地产税的市场影响效应
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对土地、房产的征税,却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种经济效应,具体分析如下:
1.房地产税是一种财产税,会对社会财富的存在形式、民众的财富规划产生影响。一种大概率事件是开征房产税,民众持有过多房产的积极性降低,抛售房产的现象会有所发生,但这仅限于抛售较差的房产,而优质房产不会轻易出手。民众的财富规划会变得多元化,而非今日所见的以房产、投资等少数几种形式。
2.开征房地产税,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由此可能引发一系列资源配置和产业波动的连锁反应。房地产税的开征,会降低房地产市场的热度,抑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由此而带来开发商、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材料供应商乃至劳动力市场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由于房地产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甚至对金融、证券、基金市场等融资渠道造成巨大冲击。
3.开征房产税,会增加政府管理和调控经济的难度。房地产税涉及房产、土地的产权问题,涉及税基评估问题,涉及产业平衡问题,也涉及国民收入再分配问题,其实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性社会经济问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政府征收房地产税,看似只是一个小小的房地产税开征问题,其实会使很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暴露出来,房地产税背后所牵扯的诸多社会经济问题会使政府管理和经济调控变得异常复杂。
房地产税发展的未来趋势
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房地产税能否近期开征?
其实,稍加分析就可得出结论。首先,开征房地产税,对于个人来说,无疑增加了一种新税,这意味着个人综合税负的增长,若真的开征房地产税,会形成民众的一种不满情绪,大家会联合起来反对政府增加税收;其次,政府在目前经济呈下行趋势条件下,一般不会轻易征收新税,关注经济局势变化、稳定税负甚至降低宏观税负可能是最佳选择;再次,开征房地产税,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房地产税制,而目前只是起草阶段,并未形成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实践性方案;最后,开征房地产税,还需要一系列改革措施和配套政策的支持,譬如还需要完成土地产权改革、房产确权登记、房地产评估等一系列配套工作,房地产税的开征时间并不明朗。
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第二个问题是:房地产税如果开征会怎样设计税制?
由于房地产税的开征不是近期,也没有藉以参考的成熟的房地产税制,那么笔者不妨做些合乎情理的预测和分析:首先,未来的房地产税在定位上应被视同房产、土地的综合征税,即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一起;其次,房地产税必须考虑房地产的地域因素,采取不同的税率和征收方法,因为房地产的地理位置是质量和价格的决定性因素;第三,税率的制定不宜太高,让社会民众不能感到太多的税痛,而且还要穿插各种减免优惠政策,以对弱势群体有意地进行保护;第四,征收房地产税,必须建立权威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仲裁组织,以面对各种接踵而来的因房地产税征收而引发的社会问题。
因此,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谨慎,尤其是目前中国的现实条件不成熟,更应该待以时日。以笔者管见,最好先制造舆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而不是顶层设计者闭门造车。这样,一方面让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我国的房地产税改革,另一方面,也使得社会各界出谋划策,制定出一部严谨科学、符合社会现实的可操作性强的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