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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2年,家在吉林的徐某(女)经人介绍认识了家在江苏的陈某。相互熟悉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徐某来到江苏生活。后陈某因经营需要,于2012年4月、2012年9月、2013年3月分别向徐某借款3万元、13.7万元、3万元,合计借款19.7万元。三笔借款均有陈某出具的借条。2018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