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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商标注册制度之下,对于未注册商标只给予较弱的保护。近十多年来的《商标法》修订中,加入了两条专门针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条款,即现行《商标法》第32条和第59条第3款。可见我国法律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越发重视,相应的立法正在逐步完善起来。然而,现行《商标法》中对于未注册商标“有一定影响”的解释和适用,还不够明确,现有的解释体系并没有进行配套地更新,更没有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对未注册商标保护的体系。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大量案件的争议焦点在“有一定影响”的认定上,各级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有很大的出入,有必要结合各级法院的现有判例来研究。本文以“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认定为切入点,以此为角度来认识《商标法》中所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确定哪些未注册商标应当得到《商标法》的保护。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发现现行法律中有关“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保护的条款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意图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国外相关立法,发现现行立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给“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保护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本文分为三章来论述。第一章提出问题,结合比较典型的案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法条的适用所出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各级法院的论述是否合理将在文章中进行讨论,继而提出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本章也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定义,从而限定文章讨论的范围。第二章对“有一定影响”的认定进行讨论,从认定标准到认定因素,结合相关的法条、理论以及国外的立法和学说来确定认定的标准以及认定时应当参考的因素。本章同时对比研究《商标法》第32条和第59条第3款,结合现有的案例对这两款的具体适用进行论述,这两个条款中“有一定影响”是否应当做相同解释。第三章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提出建议,参考现有的理论学说和国外的相关立法,对我国立法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同时,建议对未注册商业标识知名程度大小进行划分,为未注册标识保护体系的建立提供一个基础。由于文章篇幅的限制,本文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探讨仅仅限于认定及保护,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所涉及到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并未能够深入地涉及。但是本文从细微处入手,对“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一步一步地解剖,希望从其构成的各个方面来认识它。同时作者也试图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来认识“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本文将“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与其他层次知名度的未注册标识作比较,从相关的法律中寻求保护这一类标识的法理精神之所在,希望从其他相关的法律中得到启发。本文结合了大量的司法案例、学者的研究成果、商标法理论和国外的相关立法,试图从各个角度来了解“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体系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也试图从现有的体系中寻求解决的方案。同时也借鉴了国外先进的经验,对现有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的办法。我国《商标法》对于未注册商标的保护才刚刚拉开序幕,未来的道路还十分漫长,不仅仅是立法上需要完善,司法方面也需要提高。从现有的司法案例中可以看出,各级法院的审判水平不一,对于法条的理解也处于不同的层次,甚至有些判例之间有非常明显的出入。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不仅需要构建一个更加完整的法律体系,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对于个案的衡量虽然差池很大,但是其中的蕴藏的法理应当有其统一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