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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以下简称财税[2016]52号),该通知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财税[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