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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发改基础[2017]189号),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以交通领域作为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重点,除涉及国务院、中央军委事权外,对能用规划实行有效管理的项目最大程度下放审批,仅保留少部分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为主项目的审批权限,同时加强规划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