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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历程,结合中国国情的分析,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继续存在,并在新形势下应继续发展,实现商业化转型,向金融控股公司方向发展。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当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AMC 金融控股公司 多头监管
Our country Finance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to reform the question analysis and studies
Zhu Ji
Abstract:This article according to the financial property management corporate growth course,unifies the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 the analysis,thought the financial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should continue to exist,and should continu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o develop,realization commercialization reforming,develops to 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direction.In this foundation,has analyzed the question which the current financial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exists,put forward the establishment finance holding company’s countermeasure proposal.
Keywords:AMC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Many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2-0127-03
中国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成立于1999年,成立之时被设定为“有生命周期”的特殊金融机构,截止2006年,历时7年的AMC已基本完成了国家交付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在2007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不失时机地推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因此在中国金融改革布局中,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式迈上商业化转型之旅。当我们打开“华融、东方”的网站主页时,“将公司整体转型为以不良资产经营和非银行金融服务为主业、具有较强投资银行功能和综合经营能力的金融控股集团”等战略目标赫然入目,这足以说明AMC的转型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但是我们也不能小视转型中面临的问题。
1.简要的历史回顾:AMC的发展历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句话充分揭示出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出现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其中诱发金融问题的重要根源就是银行产生巨额的不良资产,就是号称全球金融霸主的美国2007年发生的“次贷危机”也找不到其他更加合乎逻辑的理论解释。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由来已久。1997年末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25%,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相当于所有者权益的4倍,整个银行业系统的不良资产占我国GDP总值的比重相当大。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后,我国政府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这种情况不仅威胁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且严重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如何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把银行的不良资产分离出来,组建专门的机构,集中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及时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状况,维护银行信誉。我国政府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并立足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于1999年先后组建成立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其功能定位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国家AMC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不良资产的剥离处置有:1999年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资产1.4万亿元,以账面价值进行政策性接收;对于2004年开始由财政部给出的适宜价格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资产5000多亿元;2005年采取封闭式招标竞价方式接收工商银行7000多亿元不良资产。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陆续股改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努力于2008年12月成功股改上市。这标志着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据统计,2004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额15751亿元,不良贷款率15.6%;而到了2007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2684亿元,不良贷款率6.17%,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149亿元,不良贷款率8.05%。因此,经过这么多年的艰苦努力,开拓创新,AMC基本实现了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成功地防范和化解了银行的金融风险,增强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极大限度地保全了国有资产,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
2.现实判断:AMC存续发展的必要性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在成立时,根据国务院2000 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对其存续期届满以后清算的规定,当时普遍认为,四大AMC在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之后,应该学习美国政府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RTC,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资产管理公司立即清算解散。
但是笔者认为,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来的去向,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中国必须走自己有特色的道路。美国的RTC在法律保证方面通过特别立法,处置权限上也赋予了其特殊的经营权限;且强调不良资产处置的快速处置,其收购的是某些发生财务困难的金融机构的全部资产,其间包括正常资产。而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方面也只有行政法规,经营和处置权限也尚显不足;在不良资产的处置中,由于其经营目标的多重性,首先考虑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处置方式选择上更偏重“两率”,即资产回收率和现金费用率;收购的不良资产是仍继续经营的银行里剥离的“可疑”和“损失”类资产;法律方面也只有行政法规,经营和处置权限也尚显不足。另外,随着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的推进,三项新业务的市场准入政策的提出,AMC从2004年开始已经着手向商业化转型,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从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到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信托处置扩展,而且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纷纷与摩根斯坦利、高盛、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知名投资银行合作。
笔者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降低银行风险和资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在资本金实力上也已经超过券商,在实践中培养和储备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所有这些我们得出一个可行的结论,就是AMC应该继续存在,并进行转型改造,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获得新的发展。
3.AMC的方向性选择: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金融企业为社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其实质是一个以股权结合起来的金融集团,它符合钱德勒的H型结构组织特征。它的主要特点是:集团控股,联合经营;法人分业,规避风险;财务并表,各负盈亏。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的最基本的目的在于通过内部的业务协同,通过实施集团多元化混业经营,来实现整体的利益最大化。特别是伴随科技进步,信息技术运用进程的加快,经济全球化已经世界各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整合使银行、证券与保险业务界限不断模糊,金融业的混合经营已经成为必然。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借鉴国际经验,实现混业经营的最好做法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
3.1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因为经营不同金融行业的子公司之间相互独立,存在类似内部“防火墙”的基本功能,从而有利于抑制风险的传递。
3.2 金融控股公司能更好的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优势。金融控股公司下设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业务,可以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其设备和资源的共享,能够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增强整体的竞争实力。
3.3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利用股权杠杆效应,以较少的资本控制更多的资产。利用组织结构优势,控股公司负责战略设计和长远规划,而不直接干涉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有利于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3.4 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有利于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从分业经营的分业监管逐步过渡到混业经营的统一监管,更能适应于国际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鉴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以上优势以及我国AMC的发展现状及规模,在AMC面临商业化转型的新形势下,应该把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主要的转型方向,并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金融企业为发展目标。这样不仅可以改变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失衡,避免金融结构失衡带来的高风险;而且凭借其资产管理的经验,迅速强大,为抵御外来威胁,做出应有贡献。
4.分析透视:AMC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AMC是进行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处置的特殊非银行公司,运行至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组织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中国经济、金融生活中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但是,为了AMC的进一步发展,我们需要认真审视其经营运行、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监控方面面临的问题。
4.1 “一股独大”,所有制单一,行政性表现突出,资金缺口成为发展的重要屏障。我国的AMC目前是国有股,四大AMC的资本总额为4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但实践中缺乏代表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其组织结构基本反映出行政化特征。在成立之初,从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剥离的不良资产贷款1.4万亿元,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所以,四家AMC资本负债率很高。并且金融资产管理处理的是不良资产,现金回收速度慢。因此完成资产处置后其资金缺口一直没能解决。作为资金密集的金融业,仅仅依靠100亿元的注册资本,难以实现可持续性经营和发展。
4.2 高素质人员缺乏,缺乏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制约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服务领域的拓展。目前AMC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剥离接受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虽然已具备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优势。但是,近几年来国际业务拓展、托管非常迅速,新的领域不断出现,AMC与国际上成熟的金融控股集团相比,无论从金融产品开发,服务领域拓展,证券、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高素质人员,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来考察,都存在诸多问题。
4.3 多头监管体制,导致监管运作中的“缺位、移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在外部监管方面,目前的AMC主要接受财政部和银监局监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派驻监事会、审计署也有对AMC赋有监管职责。这种“3+2”多头监管模式,由于监管角度不同,造成重复监管、遗漏监管、错位监管等不良现象,使政府的代理成本大幅上升。表面上看监管力度很大,监管面很广,但实际上没有监管重点,监管目标不明确,不能形成监管合力,影响监管的实际效果。从内部风险控制方面看,AMC主要集中在不良资产处置和定价上,成本费用和其他业务的经营风险控制上缺乏有力的控制措施。
5.决策参考:AMC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对策思路
笔者认为,面对AMC商业化转型的任务,以及国家提出的立足中国实际的组建全能化金融控股公司的目标,中国的AMC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发展任重而道远。主要思路是:
5.1 市场化运作,实现AMC转型的基本前提。金融控股公司是完全遵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现代企业,母子公司之间主要通过股权控制维系。所以AMC应积极参与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运行机制。针对我国银行政策性不良资产短期内还将存在的问题,建议将其与商业化业务分离出去,参照韩国的KAMCO成立一家永久性的资产管理公司,继续从事剩余的政策性业务和以后可能发生的政策性增量业务。分离后的AMC要改变财政融资的单一渠道,借助国内外资本市场,引进民间资本,夯实资本金。比如借鉴世界一些国家的经验,引导民营资本入股。民营资本入股不仅可以有效解决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有利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财富全民共享,提高社会有效需求。
5.2 以交易为基础,进行业务的综合性开发,实现AMC转型的发展的重要环节。AMC应在不良资产交易的基础上,通过恰当的出资安排,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及一些大型实业集团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互参股。建立产权联系;或由一家金融控股集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战略重组,使其成为集团旗下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专业公司。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组织模式,由控股母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负责制定本集团的投资决策,对下面的子公司进行监控和管理;控股母公司下设各子公司和事业部,子公司和事业部可以根据产品划分证券、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公司,也可以学习借鉴国外金融控股集团的先进经验“以客户为中心”设计个人金融业务事业部、公司金融业务事业部、受托财产业务联合事业部等。各子公司和事业部都有各自独立的经营计划,在财务上接受母公司的统一监管。母公司通过对各子公司资源的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达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要构造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要鼓励其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学习先进技术,不断创新,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整体金融服务的水平。要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培养自己优秀的专业员工队伍,提升集团竞争实力。
5.3 构建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监管,降低AMC转型风险的重要措施。AMC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因此风险管理尤为重要。在其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转型过程中,将涉及到很多行业,诸如证券、银行、保险和信托等。这些行业本身也都存在大量的风险,当存在于同一个控股公司时,防止各子公司风险在系统内的传递变得尤为重要,所以应贯彻巴塞尔监管委员会提出的集团合并监管原则,研究风险隔离机制,建立科学的防火墙制度,保持各子公司法人独立,经营独立,使一个子公司经营失败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要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各种操作风险和道理风险的发生,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同时,经历德隆事件之后,为顺应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业务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国家宏观层面还应加快设计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方案。
5.4 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上市交易,是AMC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母公司的上市能迅速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股权结构,改善企业治理结构,运作更市场化,提高整体实力。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也能使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更透明公开化,为风险防范筑一道防护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AMC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转型发展,必须立足中国的国情,保持谨慎态度,积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切不可一蹴而就。正如人们对2008年美国华尔街金融风暴诠释的道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但是,只要创新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控制金融风险的毅力不倒,遇到的问题都能处理好。
参考文献
[1]杨凯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
[2]赫晓彤.外国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组织结构分析及借鉴[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卢玉志、郑建中、王向东.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与监管问题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4)
[4]彭芳春.国家AMC商业化转型中风险管理问题研究[J],保险与金融,2008(3)
[5]张文强、赵会玉.论资产证券化中风险隔离机制的构建[J],当代经济科学,2008(1)
[6]贺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保险,2008(7)
[7]南旭光、罗慧英.我国资产管理公司民营化探析[J],新疆财经,2005(1)
[8]陈文达.资产证券化:理论与实务[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9]何小锋.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10]Gordan,G,System Simulation Prentice-hall Inc,1978-5
关键词:AMC 金融控股公司 多头监管
Our country Finance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to reform the question analysis and studies
Zhu Ji
Abstract:This article according to the financial property management corporate growth course,unifies the Chinese national condition the analysis,thought the financial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should continue to exist,and should continue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to develop,realization commercialization reforming,develops to the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 direction.In this foundation,has analyzed the question which the current financial 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 exists,put forward the establishment finance holding company’s countermeasure proposal.
Keywords:AMC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Many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2-0127-03
中国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成立于1999年,成立之时被设定为“有生命周期”的特殊金融机构,截止2006年,历时7年的AMC已基本完成了国家交付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在2007年初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要不失时机地推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因此在中国金融改革布局中,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正式迈上商业化转型之旅。当我们打开“华融、东方”的网站主页时,“将公司整体转型为以不良资产经营和非银行金融服务为主业、具有较强投资银行功能和综合经营能力的金融控股集团”等战略目标赫然入目,这足以说明AMC的转型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但是我们也不能小视转型中面临的问题。
1.简要的历史回顾:AMC的发展历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句话充分揭示出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迅速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出现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其中诱发金融问题的重要根源就是银行产生巨额的不良资产,就是号称全球金融霸主的美国2007年发生的“次贷危机”也找不到其他更加合乎逻辑的理论解释。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由来已久。1997年末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25%,整个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良贷款相当于所有者权益的4倍,整个银行业系统的不良资产占我国GDP总值的比重相当大。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后,我国政府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这种情况不仅威胁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而且严重制约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如何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把银行的不良资产分离出来,组建专门的机构,集中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及时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状况,维护银行信誉。我国政府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并立足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特殊地位,于1999年先后组建成立四大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其功能定位是:“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国家AMC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不良资产的剥离处置有:1999年工、农、中、建等四大国有银行不良资产1.4万亿元,以账面价值进行政策性接收;对于2004年开始由财政部给出的适宜价格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资产5000多亿元;2005年采取封闭式招标竞价方式接收工商银行7000多亿元不良资产。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陆续股改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努力于2008年12月成功股改上市。这标志着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据统计,2004年末我国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71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2%,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额15751亿元,不良贷款率15.6%;而到了2007年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2684亿元,不良贷款率6.17%,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149亿元,不良贷款率8.05%。因此,经过这么多年的艰苦努力,开拓创新,AMC基本实现了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成功地防范和化解了银行的金融风险,增强了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极大限度地保全了国有资产,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
2.现实判断:AMC存续发展的必要性
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在成立时,根据国务院2000 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对其存续期届满以后清算的规定,当时普遍认为,四大AMC在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之后,应该学习美国政府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RTC,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资产管理公司立即清算解散。
但是笔者认为,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来的去向,不能照搬国外的模式,中国必须走自己有特色的道路。美国的RTC在法律保证方面通过特别立法,处置权限上也赋予了其特殊的经营权限;且强调不良资产处置的快速处置,其收购的是某些发生财务困难的金融机构的全部资产,其间包括正常资产。而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方面也只有行政法规,经营和处置权限也尚显不足;在不良资产的处置中,由于其经营目标的多重性,首先考虑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处置方式选择上更偏重“两率”,即资产回收率和现金费用率;收购的不良资产是仍继续经营的银行里剥离的“可疑”和“损失”类资产;法律方面也只有行政法规,经营和处置权限也尚显不足。另外,随着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的推进,三项新业务的市场准入政策的提出,AMC从2004年开始已经着手向商业化转型,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从依法清收、以物抵债、债务重组、债权转股权到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信托处置扩展,而且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纷纷与摩根斯坦利、高盛、德意志银行等国际知名投资银行合作。
笔者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降低银行风险和资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宝贵经验,在资本金实力上也已经超过券商,在实践中培养和储备了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所有这些我们得出一个可行的结论,就是AMC应该继续存在,并进行转型改造,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获得新的发展。
3.AMC的方向性选择: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金融企业为社会大规模地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公司。其实质是一个以股权结合起来的金融集团,它符合钱德勒的H型结构组织特征。它的主要特点是:集团控股,联合经营;法人分业,规避风险;财务并表,各负盈亏。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的最基本的目的在于通过内部的业务协同,通过实施集团多元化混业经营,来实现整体的利益最大化。特别是伴随科技进步,信息技术运用进程的加快,经济全球化已经世界各国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整合使银行、证券与保险业务界限不断模糊,金融业的混合经营已经成为必然。因此,笔者认为在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借鉴国际经验,实现混业经营的最好做法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
3.1 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因为经营不同金融行业的子公司之间相互独立,存在类似内部“防火墙”的基本功能,从而有利于抑制风险的传递。
3.2 金融控股公司能更好的发挥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优势。金融控股公司下设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业务,可以充分发挥营业网点优势,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其设备和资源的共享,能够有效降低经营成本,增强整体的竞争实力。
3.3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利用股权杠杆效应,以较少的资本控制更多的资产。利用组织结构优势,控股公司负责战略设计和长远规划,而不直接干涉子公司的经营决策,有利于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3.4 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有利于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从分业经营的分业监管逐步过渡到混业经营的统一监管,更能适应于国际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鉴于金融控股公司的以上优势以及我国AMC的发展现状及规模,在AMC面临商业化转型的新形势下,应该把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主要的转型方向,并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金融企业为发展目标。这样不仅可以改变我国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失衡,避免金融结构失衡带来的高风险;而且凭借其资产管理的经验,迅速强大,为抵御外来威胁,做出应有贡献。
4.分析透视:AMC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AMC是进行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处置的特殊非银行公司,运行至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组织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中国经济、金融生活中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但是,为了AMC的进一步发展,我们需要认真审视其经营运行、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监控方面面临的问题。
4.1 “一股独大”,所有制单一,行政性表现突出,资金缺口成为发展的重要屏障。我国的AMC目前是国有股,四大AMC的资本总额为400亿元由财政部核拨,但实践中缺乏代表真正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持股主体,其组织结构基本反映出行政化特征。在成立之初,从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剥离的不良资产贷款1.4万亿元,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所以,四家AMC资本负债率很高。并且金融资产管理处理的是不良资产,现金回收速度慢。因此完成资产处置后其资金缺口一直没能解决。作为资金密集的金融业,仅仅依靠100亿元的注册资本,难以实现可持续性经营和发展。
4.2 高素质人员缺乏,缺乏灵活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制约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服务领域的拓展。目前AMC从事的主要业务是剥离接受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虽然已具备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优势。但是,近几年来国际业务拓展、托管非常迅速,新的领域不断出现,AMC与国际上成熟的金融控股集团相比,无论从金融产品开发,服务领域拓展,证券、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高素质人员,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来考察,都存在诸多问题。
4.3 多头监管体制,导致监管运作中的“缺位、移位、错位”现象时有发生。在外部监管方面,目前的AMC主要接受财政部和银监局监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派驻监事会、审计署也有对AMC赋有监管职责。这种“3+2”多头监管模式,由于监管角度不同,造成重复监管、遗漏监管、错位监管等不良现象,使政府的代理成本大幅上升。表面上看监管力度很大,监管面很广,但实际上没有监管重点,监管目标不明确,不能形成监管合力,影响监管的实际效果。从内部风险控制方面看,AMC主要集中在不良资产处置和定价上,成本费用和其他业务的经营风险控制上缺乏有力的控制措施。
5.决策参考:AMC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的对策思路
笔者认为,面对AMC商业化转型的任务,以及国家提出的立足中国实际的组建全能化金融控股公司的目标,中国的AMC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型发展任重而道远。主要思路是:
5.1 市场化运作,实现AMC转型的基本前提。金融控股公司是完全遵照市场规律运作的现代企业,母子公司之间主要通过股权控制维系。所以AMC应积极参与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运行机制。针对我国银行政策性不良资产短期内还将存在的问题,建议将其与商业化业务分离出去,参照韩国的KAMCO成立一家永久性的资产管理公司,继续从事剩余的政策性业务和以后可能发生的政策性增量业务。分离后的AMC要改变财政融资的单一渠道,借助国内外资本市场,引进民间资本,夯实资本金。比如借鉴世界一些国家的经验,引导民营资本入股。民营资本入股不仅可以有效解决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有利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的财富全民共享,提高社会有效需求。
5.2 以交易为基础,进行业务的综合性开发,实现AMC转型的发展的重要环节。AMC应在不良资产交易的基础上,通过恰当的出资安排,实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及一些大型实业集团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互参股。建立产权联系;或由一家金融控股集团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战略重组,使其成为集团旗下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专业公司。根据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组织模式,由控股母公司作为投资中心,负责制定本集团的投资决策,对下面的子公司进行监控和管理;控股母公司下设各子公司和事业部,子公司和事业部可以根据产品划分证券、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公司,也可以学习借鉴国外金融控股集团的先进经验“以客户为中心”设计个人金融业务事业部、公司金融业务事业部、受托财产业务联合事业部等。各子公司和事业部都有各自独立的经营计划,在财务上接受母公司的统一监管。母公司通过对各子公司资源的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达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要构造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要鼓励其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学习先进技术,不断创新,扩大金融服务的领域和范围,提高整体金融服务的水平。要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培养自己优秀的专业员工队伍,提升集团竞争实力。
5.3 构建科学的风险防范机制,强化风险监管,降低AMC转型风险的重要措施。AMC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因此风险管理尤为重要。在其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转型过程中,将涉及到很多行业,诸如证券、银行、保险和信托等。这些行业本身也都存在大量的风险,当存在于同一个控股公司时,防止各子公司风险在系统内的传递变得尤为重要,所以应贯彻巴塞尔监管委员会提出的集团合并监管原则,研究风险隔离机制,建立科学的防火墙制度,保持各子公司法人独立,经营独立,使一个子公司经营失败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要健全内控机制,防范各种操作风险和道理风险的发生,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同时,经历德隆事件之后,为顺应金融控股公司的金融业务相互渗透和交叉的趋势,国家宏观层面还应加快设计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方案。
5.4 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上市交易,是AMC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母公司的上市能迅速扩大资本规模,优化股权结构,改善企业治理结构,运作更市场化,提高整体实力。根据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也能使金融控股公司治理更透明公开化,为风险防范筑一道防护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AMC向金融控股公司的转型发展,必须立足中国的国情,保持谨慎态度,积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切不可一蹴而就。正如人们对2008年美国华尔街金融风暴诠释的道理: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但是,只要创新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控制金融风险的毅力不倒,遇到的问题都能处理好。
参考文献
[1]杨凯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实务[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
[2]赫晓彤.外国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组织结构分析及借鉴[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卢玉志、郑建中、王向东.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与监管问题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4)
[4]彭芳春.国家AMC商业化转型中风险管理问题研究[J],保险与金融,2008(3)
[5]张文强、赵会玉.论资产证券化中风险隔离机制的构建[J],当代经济科学,2008(1)
[6]贺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续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保险,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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